2021.01-03


時序 Timeline

2021
左報指常秘戴疑51字樣「獨」口罩 財庫局:倘知含意不會用

【明報2021.3.1】繼剛晉升食衛局常任秘書長的劉利群後,再有政務官遭左派報章批評。《文匯報》網站昨報道,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劉焱上周出席《財政預算案》記者會時,戴上「Savewo救世」生產的口罩,上面疑似印上「51」字樣的商標,標題指「常秘劉焱被揭戴『獨罩』」。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回覆表示,劉焱事前並未留意口罩牌子,也不知道有人認為有這樣的含意,否則一定不會購買或使用。 資料來源

北京表明大改香港選舉 夏寶龍:反共等於不愛國 法定機構也需由愛國者掌

【眾新聞 2021.02.22】 北京繼通過國安法後預示再度出招,今次輪到選舉制度。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表示,回歸以來,有反中亂港分子、港獨分子等激進分離勢力通過各類選舉進入特區治理架構,包括立法會、特首選舉委員會、區議會等,強調要「堵塞有關法律漏洞」、「切實有效地阻止反中亂港分子、國際反華勢力的政治代理人進入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又指「不能允許他們染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現在不允許,將來也不允許」。 夏寶龍聲稱,創立特區及特區制度的權力在中央,所以修改選舉制度「必須在中央的主導下進行」,過程中會與特區政府深入溝通、聽取香港各界意見。 已故領導人鄧小平曾說即使香港可以繼續罵共產黨,但變成行動就要干預,夏寶龍則進一步說港人也要維護中國憲法,絕不能允許做損害中國共産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制度。他反問,「中國共産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領導者、一國兩制創立者及領導者,如果擁護一國兩制卻反對一國兩制的創立者和領導者,豈不是自相矛盾?」 同樣值得留意的是,夏寶龍將愛國者擔任的範圍再次擴大,涵蓋重要法定機構。他表示,要「拿出管用的辦法,確保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司法機構的組成人員以及重要法定機構的負責人等,都由真正的愛國者擔任」。 根據香港法例下定義,選舉管理委員會、平等機會委員會、消費者委員會、機場管理局、證監會、積金局,甚至考評局都屬於法定機構。 民主派在2019年11月區議會選舉前所未有地大勝,當時特首林鄭月娥說會接受選舉結果,可惜一年多下來,北京改變定調說要堵塞選舉漏洞。當時政界傳言,中聯辦誤判區議會選舉形勢,認為即使丟失議席都不至於丟失全港過半區議會,最終事與願違。 夏寶龍今日在北京一個有關愛國者治港的研討會上發言,是他去年2月上任後首度發表講話。夏寶龍在演詞中說,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的管治權必須掌握在愛國者手中」,並點名有激進分離勢力通過立法會、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區議會等平台散播港獨主張,抗拒中央管治,煽動對內地不滿情緒,肆意阻撓政府施政。夏寶龍批評,他們都是政治上徹頭徹尾的「攬炒派」,「是香港的亂源,也是國家的禍害」。他反問,「如果任由反中亂港勢力一步步奪取香港的管治權」、「如果任由外國勢力干預香港選舉等政治事務,大家想想,香港的前景會怎樣?」 夏寶龍舉例 反共反華皆屬不愛國 對於所謂愛國者標準,除了中國主席習近平2017年不從事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的活動,夏寶龍對愛國者標準基本上涵蓋所有反共反華行為。 例如夏寶龍舉例以下都不是愛國者: 利用各種手段歇斯底里地攻擊中央政府 公開宣揚港獨主張 在國際上唱衰國家和香港 乞求外國對華對港製裁施壓的人 觸犯香港國安法的人 違反憲法、損害中國共産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制度、反對共產黨作為一國兩制的創立者和領導 挑戰國家根本制度(包括中央香港上下關係)、拒不接受或刻意扭曲香港憲制秩序者 攬炒派、破壞香港繁榮穩定者 夏寶龍提出,日後涉及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重大原則上,掌握管治權者「必須勇敢站出來,站在最前列」,與挑戰及破壞一國兩制實踐的行徑「進行堅決鬥爭」。 在整頓香港選舉制度時,夏寶龍提出五個原則,包括嚴格按照憲法及基本法、尊重中央主導權、不簡單照搬外國選舉制度、落實行政主導及提高特區政府施政效能,及確保行政、立法、司法及重要法定機構「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讓反中亂港分子佔據。」 他又重申,愛國者範圍是過去、現在、將來也是廣泛的,並說市民對大陸存在各種成見和偏見,中央採取理解及包容態度,呼籲他們「與反中亂港分子劃清界限,積極參與香港治理」。 建制派︰全力支持 民主黨︰難以信服 中聯辦法律部前部長王振民表示,愛國者治港除了是政治要求,也要體現在法例當中,確保有 「合適的人來運用制度」,但否認是改變一國兩制。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韓大元則說,夏寶龍說法提出愛國的三個客觀標準,包括真心實意保障香港繁榮穩定,並說保障香港繁榮穩定,也是《基本法》序言的初心之一。 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下午召開記者會,表明認同和全力支持對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提出修改選舉制度和強調「愛國者治港」。建制派班長廖長江說,「愛國者治港」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和原則,令一國兩制能準確地貫徹落實,以及行穩致遠。他批評部分不符「愛國者」原則的人在立法會和其他機構掌握公權力,「入建制反建制」,帶來災難性後果。 不過,建制派對具體選舉制度的改動方式並無太多著墨。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工聯會黃國健指,夏寶龍確立了「愛國者治港」方向,但強調它不是「虛的口號,是具體動作」。他期望政府能提出具體落實辦法,確保治港班子、首長級公務員、立法機關、以至司法機構均由愛國者主導。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則批評,全國港澳研究副會長劉兆佳說,中央將政改五步曲變成一步曲、直接由人大常委會修改本港選舉制度辦法,這是連五步曲都不用走,令大家感覺不尊重基本法,減少港人信任。他坦言,目前中央與香港的差異非常大,一日不解決,也很難令香港人信服。 至於民主黨會否都入閘或杯葛,羅健熙說民主黨多年堅持立場,做好自己,目前連參選與否都未討論,談杯葛是太早。 資料來源

英更新香港營商指引:刪與「港府合作」 國金中心降格 關注商界被迫表態

【眾新聞 2021.02.17】眾新聞發現,英國外交部周二更新香港的營商指引,除了重申國安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遏制基本人權自由,同時刪去「英國與香港特區政府享有正面及前瞻性的關係,在廣泛領域互利合作」。指引同時在香港經濟概述中刪去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描述,降格為區域樞紐(regional hub),但在反洗黑錢一欄中,加入「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香港仍然是不合法及合法金融的目標。」(As a global financial centre, Hong Kong remains a target for illicit and licit finance)。 英方同時在中期營商風險中關注到宏觀政局的影響,且不點名提及有表面證據顯示,有企業因員工的政見或曾參與過去兩年的示威而承受中方壓力。 值得留意的是,英國政府的新指引在行文上也由過去直接說「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改為更小心的「中英聯合聲明下表明香港享有高度自治」。 英國外交聯邦及發展事務部對上一次更新香港營商指引已是2019年8月,當時對香港基調大致正面,並提及2019年6月有大型示威,呼籲英國公民避開這些地段。 去年全國人大通過國安法後,英國外相藍韜文批評北京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他在去年11月提交英國國會的報告中說,國安法已經削減香港人行使基本權利及自由空間,而條文的不確定性也據報造成寒蟬效應。英國同時在7月宣布在今年1月推出新的BN(O)簽證計劃,容許持有者住滿五年內可申請成為英國公民,引起北京及港府反擊,不承認BN(O)旅遊簽證地位。 眾新聞對比了英國外交部對港營商指引修改前後的版本,整理出三方面主要修訂: 一、高度自治表述:過去英方描述香港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後者負責香港的外交及防務,「但香港仍然在其他管治範疇如經濟及貿易享有高度自治」(Hong Kong enjoys a high degree of autonomy in the other areas of its governance)。新版本則不直接描述香港有高度自治,改說「香港在一國兩制模式下運作」,《中英聯合聲明》中表明香港在其他事務享有高度自治。 《基本法》作為全國性法律,過去被形容為「小憲法」。英方先前版本描述《基本法》實際上是香港的憲法(is effectively Hong Kong’s constitution),新版本則刪去這說法,只保留《基本法》包括了中英聯合聲明特質。此外,在本來說香港有「自治」(autonomy)前,補上「高度」二字。 二、國安法後人權狀況:英國外交部在香港營商指引中,更新全國人大實施國安法、四名民主派議員被撤銷資格,及後英國政府新聞公布BNO簽證等的說法。在人權保障有過半篇幅更新,包括引述英國香港半年報告中,批評國安法削弱港人行使基本權利及自由說法,英方在指引重申,認為國安法及DQ議員違反中英聯合聲明。 英方同時在指引中提出,香港言論自由情況令人日益關注,並提及有表面證據顯示,有公司因為員工的政見或員工參與示威,遭受中國當局的壓力(There is anecdotal evidence of companies being put under pressure by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for the political beliefs of their employees, including those who have taken part in pro-democracy protests.)。 指引無具體描述所涉的行業,或是否英資公司。在反修例示威後期,英資太古旗下的國泰航空曾因員工被指參與示威,或在社交網站表態支持示威,而遭親中喉舌批評,其後國泰航空曾辭退多名員工。 與此同時,指引提及有被視為親中公司亦遭針對,包括在示威期間遭破壞。 指引又提及,港府普遍尊重司法獨立,但特意新增了香港法庭「可以有對政府不利的裁決」(Courts can, and do, find against the government.),及提醒國安法下容許不公開審訊,在特定情況下可移送大陸審訊,指引更特別提醒國安法下唯獨全國人大常委可解釋國安法。改動最少部分是反恐威脅及治安,指引形容香港暴力罪案率非常低,香港整體仍是穩定的法治社會。 三、營商環境:英國外交部2019年8月版本的指引中,兩處提及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分別說international financial/finance centre),並提及英國政府與香港政府一直互惠合作(The UK enjoys a positive, forward looking relationship with The Hong Kong SAR Government, and mutually beneficial cooperation in a wide range of areas.)。 在新的版本中,兩個描述都被刪去,改為描述香港是高競爭力的國際樞紐(highly competitive global business hub),及維持過去說香港整體上繼續是英國主要的商業夥伴,進出中國大陸市場的關口。 在香港中期營商風險中,除了過去關注創新容量及地方不夠問題,指引特別提及外界關注宏觀政治環境的影響,及更新美國取消香港特殊地位。英方在此部分列舉商界面對表態的壓力,尤其是2019年及2020年示威期間,有人呼籲杯葛商家。 指引提及說:「當有些商界認為國安法恢復穩定,某程度令人歡迎,其他(商界)提出國安法影響的關注。」 英國外交部無回覆查詢。 香港政府發言人回覆查詢時,則說「關對(於)《香港國安法》的憂慮毫無事實根據」,並重申港府認為國安法有利於保持香港的政治及社會穩定,有助維持有利的營商和投資環境。 港府發言人又作立場宣示說,會加強推廣香港作為「全球領先金融中心」及中國國際門戶角色,「特區政府有堅定的決心與能力,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讓投資者可以安心在香港營運」。   資料來源

國安法一個「等」字 律政司長可引條文外理據 拒陪審團審訊

【眾新聞 2021.02.11】眾新聞早前報導,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首宗國安法案件中拒絕設陪審團審訊,案件改由高等法院三名法官審理。眾新聞進一步發現,除了所謂要顧及陪審員及家人安危,鄭若驊的另一個理據是設陪審團「可能會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實際風險」(real risk that the du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might be impaired),但國安法第46條條文無提及有關理據。 追源溯本,國安法條文下一個「等」字,開啟了控方引用法律條文無提及理據,推進國安法的檢控程序。例如,在不公開審訊的第41條,亦留下了一個「等」字的尾巴。 高等法院一般刑事審訊程序設陪審團制度,但國安法下並非必然。根據涉及國安法陪審團審訊的第46條,列出了三種情況,律政司司長可指示毋須陪審團審訊。條文相關部分提及:「律政司司長可基於保護國家秘密、案件具有涉外因素或者保障陪審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等理由,發出證書指示相關訴訟毋須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審理。」 但律政司在上周唐英傑案中,引述了條文無提及的第四種情況,即設陪審團「可能會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實際風險」,正是由於國安法第第46條「等」(among others)一字所致。 翻查整部國安法,另一條用了「等」字的關鍵條文,是第41條提及審訊如果「涉及國家秘密、公共秩序等情形不宜公開審理的,禁止新聞界及公眾旁聽全部或者一部分審理程序,但判決結果應當一律公開宣布。」 稍後不同的是,條文英文翻譯則以本港法律草擬相對較常見的「such as」方式列舉。類似寫法亦見於國安法第42條,條文提及執法及司法機關在香港「現行法律有關羈押、審理期限等方面的規定時」,應當確保國家安全罪行及時辦理及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犯罪。 本港法律條文的確存在「等」字列舉,但基於法律的確切性,在賦予當局權力的條文非常罕有以無窮盡(non-exhaustive)、或者無概括性描述的方式表述,遑論是攸關人身自由的刑事法律。以《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為例,232頁雙語條文合計17次提及「etc」,全數出現在標題而非具體條文;中文的95次「等」字,撇除高等法院或在標題,大部分都是有清楚的條件,形容上下文提及的「該等」(such/said)情況或文件。 唯獨兩個例外是,《刑事訴訟程序條例》83R及101H條列舉時用等字,但英文用語卻無提及「等」。 至於中國的《刑事訴訟法》, 等字用在法例列舉使用則常見得多。例如,第51條提及,行政機關在執法及查辦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可在刑事訴訟中用作証據。 但在關鍵程序,有關不公開審訊的情況甚至比香港確切,表明:「有關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香港相應條文反而多了「等」字。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指出,以「等」字較多見於內地法律,「因為他們不是很嚴謹,香港法律比較少,但唔係無」。他解釋,即使引用無列出的條件,法庭詮釋時仍要確保與已經列出的條件相約,防止有無限的權力。 他慨嘆,普通法下刑事罪行寫得好清楚和仔細,但國安法整條條例的寫法都好含糊,「龍門可以隨時搬,變成好難知道人身自由是否受保障。」 至於律政司司長提出設陪審團「可能會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風險,陳文敏說,律政司有責任解釋說法的事實基礎,但估計可能是有關陪審員安全的延伸。 陳文敏又說,陪審團制度是彰顯社會良心,尤其是政治審訊時發揮角色,「可能是嚴苛法律,陪審團可以作無罪判決,而毋需提出理由;法官唔得,是什麼(控罪)都可能入罪,是一個professional judge without discretion」。他強調,陪審團是隨機抽出組成,當局可能擔心「全黃」陪審團,但「亦有可能係一個全藍的jury出現,呢個就係我哋制度」。 他強調,取走陪審團審訊需要堅固的事實基礎,反問目前陪審團都未組成,律政司憑什麼覺得陪審員人身安全有問題呢?「單案本身係一個人揸電單車衝入去警察,唔係黑幫仇殺⋯⋯點解警察或法院不能保障呢?好多案件其實都可以有問題,但警察點解唔可以絕對保障陪審團的人身安全呢?」 眾新聞向律政司司長辦公室查詢: 一、在不直接評論案件情況下,何謂「可能會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實際風險」,是否不信任陪審團制度? 二、除了「可能會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實際風險」,根據國安法第46條外「等」字,還有什麼其他原因?根據什麼其他原則發出證書不設陪審團? 三、如何確保國安法第41條及46條不被濫用? 律政司發言人僅回應:「由於司法程序尚在進行,任何人均不適宜評論案件。 」   資料來源

單親父李芝融被指顛覆國家政權 初選後抱女兒遺物入睡

【眾新聞 2021.02.10】 41歲的李芝融是「1.06大搜捕」的53份之1。去年7月民主派立法會初選,他在新界東選舉論壇上問其他候選人,是否認同議會內除了政治議題,也要做基層、貧窮等工作。他總是表現得堅定而語調平靜,沒甚麼soundbite(精彩的語句),上論壇那天他如常地穿了件深灰色短袖T恤,卻與佈景板撞色。最終他以304票敬陪末席,如今與其他候選人面對同一罪名——顛覆國家政權。 回到被捕前的一晚,李芝融一個人坐在電腦前瀏覽政府網頁,看貧窮、勞福的資訊,他說自己每晚如是。直到凌晨4點幾他才倒頭大睡,但沒多久就開始聽到門鐘聲,他以為自己在發夢,「跟住真係覺得唔對路,鐘聲好似唔停咁,個夢境應該無咁真實。咁就起身開門,幾個警察,揸住張warrant(搜查令)入嚟。」清晨6時許,他被告知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捕。 被捕一刻,他認知到自己曾經對議會的想像,不過是夢幻泡影。 在初選之前,李芝融較為人所知的,是作為單親爸爸長年照顧患有嚴重智障的女兒彥汶,亦都曾任嚴重弱智人士家長協會主席。但兩年多前,彥汶離世,李芝融失去了相依20年的唯一摰親,一度陷入抑鬱。 現在雖已走出陰霾,但當然仍會記掛,「我明,我接受咗佢已經唔存在,但係佢依然係我嘅精神支柱,所以,我每晚都盡量攬返住個公仔瞓覺。個原因係——其實我都會覺得自己,脆弱咗啊,我真係覺得自己脆弱咗。我希望個公仔可以代替到佢安慰返我。」李芝融說,自從初選之後就幾乎每晚抱著那公仔入睡,他也說不清為甚麼是初選之後,但總之就是抱著覺得安心。 那公仔是一個紮馬尾的女生,是彥汶小時候護士送她的。李芝融說,彥汶經常會抱著公仔入睡,現在換成是陪伴自己的公仔。他也說得坦白:「我…我好多時候俾人感覺都係幾堅強吓嘅,但係,係囉,我通常脆弱嘅時候都唔會俾人見到。所以呢個公仔就係見證,或者陪住我嗰啲時刻。」 彥汶遺下的另一個東西,是精神產物。李芝融認為,自己堅持做基層工作、堅持接觸其他類似的家長,「其實係滿足返自己內心嘅需要,或者係叫做為過去而贖罪,係補償過去自己想要嘅嘢。」他覺得自己不是盡責的父親,「雖然好多家長覺得我已經盡咗力,我係一個好爸爸。但係對我自己嚟講,只要唔係我親手照顧佢嘅話,我就係覺得我唔係一個盡責嘅爸爸。」 作為照顧者,他受限於生活條件,不能時刻陪伴在彥汶身邊。他知道這是照顧者面對的問題,是需要解決的。他續形容,自己一直處身在這個「群體」,只有將問題解決才能令自己釋懷,「令到自己嘅人生,或者我個女嘅曾經存在係有意義。」李芝融在單親家庭長大,父母在自己小學時離異,父親在幾年後並已逝世;到自己成家立室,女兒彥汶出生後一年,太太離他而去。 到7年多前(大約2013、2014年),嚴重弱智人士家長協會主席出缺。李芝融當時是協會的文書,但他認為如果這些少數中的少數人,都失去了可以代表他們發聲的組織,還有誰會替自己爭取改變?李芝融遂硬著頭皮接下主席重擔。 他形容這是一個大膽的想法甚至行動,因為自己不擅社交,前任主席甚至以為他有自閉傾向。頂硬上之後,他先是與同為照顧者的家長聊天,說著說著就會dead air(靜了)。然後盡量出席公聽會、請願行動,與其他團體開會,與政府官員見面,接受媒體訪問。每一晚就回憶當日做過的事,思考怎樣可以做好些。他說,成長於單親家庭,很習慣獨立解決難題。 兩年幾前彥汶逝世,李芝融完成主席任期後卸下擔子,經歷沉鬱的一段時期,然後在不同民間團體做兼職重拾目標,現在並是區議員助理。   昔日深信議會  想透過自身經歷告訴當權者 這些年來,他雖然習慣了受訪,但始終不特別享受鎂光燈,之所以繼續發聲,是因為想盡力將自己所認知的、所感受的告訴世界。一如他當初參與初選:「假設我唔成功,至少我參與嘅過程,我可以提醒返大家,不論一個社會面對點樣嘅狀態都好,都有一班人喺呢個世界上面,日復一日地需要人去理佢。」如果成功的話,他想透過自己第一身的經歷,告訴當權者社會的實況。 但李芝融很清楚地表示,政治與民生是應該並行不悖的,「我會覺得,如果你除咗生活之外咩都唔理嘅話,你同一隻寵物係無分別。」 參與初選的候選人當中,李芝融可能是最相信議會的人。因為他見證轉變的發生,所以他相信議會有其作用。舉例說,關愛基金的護理津貼延長、殘疾人士照顧者津貼提前開始等,都是議員在議會內爭取的,議員並可以從政府取得數字、資料,民間團體做不到。李芝融更是會花2個鐘頭看《施政報告》的人。 另一個促使他參選的原因,是作為照顧者的第一身經歷。前立法會議員、工黨張超雄也是照顧者,育有一名智障女兒。李芝融相信,第一身經歷是重要的,重要在於讓權貴知道這些家庭的實況。這也是為甚麼他在見到張超雄、邵家臻、郭永健不參選/不能參選後,決定投身政治。 最終,初選落敗,想要帶出民生關注的希望似乎亦都落空。李芝融說感覺不至於失望,亦都明白當時的社會氣氛使然。但是從政權的角度看來,李芝融是顛覆國家政權的一份子。   只望對得住天上的彥汶、對得住自己 這刻回頭看,參與初選的代價很大?「每一件事都有代價,視乎你覺得成果同代價之間,你接唔接受到。我覺得,就算有少少進步都好,個代價都係值得承受。」他舉例說,身處家長組織所爭取到的成果(例如家居照顧服務),其實他與女兒彥汶沒甚麼機會享受到,但見到別人有改變,他就覺得值得:「至起碼我可以親手為其他人做到啲嘢,實踐緊我相信嘅事。」 我一個人做到嘅嘢會有限,可以持續嘅時間亦都好有限,但係如果透過我所做嘅嘢令到其他人有影響,去做改變,甚至乎投入喺呢個民生工作入面嘅話,呢個成果係遠遠超出我所付出嘅代價。代價係我一個付,但成果係其他人、甚至乎成個社會一齊享受,值得吖~ 面前的路驟然晦暗,李芝融卻沒有質疑過自己為何被選上,「因為我覺得而家嘅時代,唔係好多嘢可以講到應唔應該,或者係正唔正常。」只是沒有想過來得如此突然和這麼早——清晨6點。訪問過後,他又揹著黑色大背囊離開,繼續去探街坊、研究社福政策、為基層弱勢爭取權益,只望對得住天上的彥汶、對得住自己。   資料來源

黎智英案聆訊前四日 林鄭與終院張舉能單獨會面

【眾新聞 2021.01.31】特首林鄭月娥上周四與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單獨會面。終審庭處理黎智英涉違國安法保釋聆訊將於明日進行,即二人在聆訊前四日單獨會面,司法機構回覆查詢時無否認會面,但無評論兩人是否單獨會面,或談及的具體內容,只是強調基於司法獨立,張官「絕不會與行政長官討論個別要在法院審訊的案件」。 至於會面是否談及國安法或國安法下委任指定法官,司法機構說不宜透露兩人就「工作事宜的溝通詳情」。 張舉能在1月11日手持新約《聖經》宣誓就職,接替退休卸任的馬道立,上任首席法官首宗庭審就是黎智英保釋案牽涉、國安法下的保釋門檻,聆訊於明日(2月1日)進行。 司法機構周三、即聆訊前五日才公布審案的五名法官名單,罕有地並無海外非常任法官。根據國安法第44條,特首委任指定法官前,可諮詢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意見。值得留意的是,第44條條文是用「可諮詢」(may consult),而非有約束意味的「須諮詢」(shall consult)。 根據眾新聞的了解,公布法官名單一日之後,林鄭月娥才與張舉能會面。司法機構及特首辦也沒有特別新聞公布,但政府回歸早年曾確認同類會面,並認為無需取消。 眾新聞日前向司法機構查詢,包括: 一、是否證實的確曾經會面? 二、會面的目的、長短為何,是在特首辦或終審法院? 三、雙方有否談及國安法,有否談及周一案件,及/或指定法官在國安法下的職責? 司法機構周日回覆眾新聞查詢時,未有否認張官曾經與林鄭會面,只回覆說:「為確保司法機構的有效運作,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不時會就司法機構的資源、人手、法院的設施及法官委任的事宜與行政長官溝通。」 司法機構發言人續說:「基於司法獨立的原則,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絕不會與行政長官討論個別要在法院審訊的案件。」 眾新聞進一步追問司法機構:回覆中提及雙方不時討論「法官委任的事宜」,是否包括國安法下的指定法官?周四會面是哪一方提出,有否提及國安法(而非個別案件)?及兩人是否單獨會面? 司法機構回覆說:「司法機構不適宜透露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與行政長官就工作事宜的溝通詳情。」 特首辦回覆時僅說:「行政長官不時因應工作需要,與社會各界人士溝通和見面,不會評論個別會面有否進行。」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由於案件審訊在即,即使公務會面仍要小心處理,希望司法機構交代張官與林鄭是私下會面,還是有其他人同場,以確保公眾的信心。他分析,如果只是兩人私下會面,則可能不太恰當。 張達明說:「希望司法機構交代多一些,講清楚見面是否有其他人在場,是否為公事,與國安法及審訊無關?今時今日說法,公義是人前彰顯、路人皆見,有些情況要小心避開。」 另有資深法律界人士質疑,會面的時機並不尋常,尤其張舉能兩星期前才宣誓就職雙方見過面。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則說,不清楚兩人會面內容,但自己完全看不到林鄭與張舉能會面有問題,「對張舉能有信心,佢唔會compromise自己,亦都唔覺得林太係咁嘅人」。 翻查資料,在2000年初,時任前綫立法會議員劉慧卿曾質詢政府,時任特首董建華有否定期與時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會面,及過去12個月會面過多少次。 時任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書面回覆說,特首與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每年會面數次,又說1997年7月前也有同類做法。當時,政府透露在1999年期間,兩人四次會面,通常在午膳時進行,討論議題包括: 「(a) 有關為司法機構提供資源的事項,包括法官的薪酬及服務條件; (b) 涉及司法機構的立法建議,例如提高區域法院的司法管轄權金額限制;及 (c) 司法機構和市民共同關注的事項,例如訴訟費用水平、市民尋求司法公義的途徑,以及在法庭使用中文。」 陳太當時說:「在會面期間,首席法官亦向行政長官介紹由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向行政長官作出的推薦。」 劉慧卿在其後的跟進提問,會否改由司法機構政務長商討上述內容。陳方安生書面回覆說,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是司法機構之首,負責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認為特首與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會面提供機會,讓特首能「更深入地瞭解司法機構所關心的事宜」,並重申延續1997年7月前的安排。 陳太當時說:「這些會面絕對不會損害司法獨立,公眾亦沒有理由對此存有疑慮。我們不認為需要取消此類會面。」 根據2004年頒布的《法官行為指引》,法官必須大公無私,無論庭內庭外,「法官的行為都要保持外界對法官及司法機構大公無私的信心」。 不過,《指引》提及法官在涉及實際偏頗及推定偏頗(例如持有涉案上市公司股份)才退出案件;如果是基於表面偏頗,法官可自行決定是否繼續審訊,或者諮詢其他法官後再作決定。 《指引》提及,法官不應接納空洞無物、無足輕重等的指控,否則會對法官造成負擔,或與訟各方不想某位法官處理案件而取消該法官聆訊的資格,便透過類似提問,令案件轉由另一位法官處理聆訊。   資料來源

【德國戰線】曾因採訪維權律師被驅逐 德青年惋惜香港失自由:「為不能發聲的人發聲是我的責任」

【眾新聞 2021.01.30】德國聯邦議會在剛過去的周一召開聽證會,討論是否因應港區國安法而制裁中港相關官員。之所以有這個聽證會,全因為一個聯署行動,去年由穆達偉和前「鍵盤戰線」發言人鄺頌晴發起,最後獲逾五萬人參與。 27歲來自德國的穆達偉(David Missal)曾經在中國和香港留學,操一口流利普通話,「2018年的香港,對一個剛從北京來的人來說,感覺是個很自由的地方,當時大家都還可以遊行、在媒體上甚麼都可以說。我回德國之後,看到香港這些自由被打壓,我覺得是一個很可惜很可怕的事情。」 穆達偉或許只是一名過客,但對香港的形勢仍是很上心,「我覺得我應該做一些事情。特別是我作為外國人在國外,為一些不能發聲的人發聲,這個在一定程度上是我的責任吧。畢竟我不會被關押,我在個自由的地方,可以說話,所以我就應該這麼做。」 穆達偉2018年在清華大學讀碩士時,因採訪維權律師,被中國取消其學生簽證,變相驅逐出境。他同年轉到港大繼續學業,體驗過那對比之下尚算自由的小城。回德後,眼見小城的自由正急速萎縮,想起之前採訪維權律師的那份感動,自覺有必要為不能發聲的人,出一分力。 穆達偉2019年返德,進行關於中國在德影響的研究,及發起關注中國人權問題的行動。他本來去年9月前赴台灣讀書,不過因疫情緣故尚未能起行。 返德後穆達偉一直關注香港的局勢。去年5月,他得知北京正準備在港推行港版國安法,遂發起「一人一電郵」行動,呼籲去信德國外交部門,促請政府對此作出回應。至6月,有在柏林的港人邀請他及鄺頌晴發起聯署,於是就誕生了這個行動。 德國過去有不少類似聯署,不過穆達偉在發起這次聯署時,也曾想過也許未能達標,「因為很多香港人現在也不敢簽這種聯署活動了,或者會覺得沒甚麼意義,因為情況已經這麼糟糕。」最終提前達標,令他感到欣喜。 穆達偉說,德國今年9月議會大選,所以這幾個月是很重要的時機,向政治家施壓,令他們在中國議題上做更多事情,而聽證會就是個很重要的機會,讓他們有機會與政治家討論這個議題。 一個德國人,對香港的事情如此上心,要由他在中國的採訪經歷說起。 穆達偉高中畢業後申請出國交流,被派到南京一所中學教了一年德文,他亦在那時起開始學中文。回德讀大學時,他選修中國研究,期間到過北京交流,畢業後再拿獎學金到清華大學讀新聞系碩士。 在清華讀書期間,他在Twitter上見到有關「709 大抓捕」的消息,決定選為他功課的題目,採訪過維權律師王全璋妻子李文足;亦拍攝紀錄短片《藺律師》,採訪維權律師藺其磊。 穆達偉於清華大學讀書時期採訪維權律師藺其磊的紀錄短片《藺律師》: 穆達偉聽受訪者親身述說被警察酷刑對待的事、聽他們親人訴說家人突然失蹤的故事,「這些故事對我來說……就是讓我很感動的故事。真的是太可怕了,中國政府在做的一些事情,希望可以為被打壓的人做一些事情吧。」 不過,他的採訪挑起了政權的神經。採訪期間試過被公安阻撓,最後更被取消學生簽證,變相將他驅逐出境。 同年8月,他收到港大新聞和媒體研究中心邀請,逐在港繼續研讀碩士課程,至2019年夏天返德。 「2018年的香港,對我來說,剛從北京來的一個人,就感覺是個很自由的地方,當時大家都還可以遊行、在媒體上甚麼都可以說。」 不過,在港短短一年間,他也感受到這份僅餘的自由正開始消失。他在2019年夏天離港,正值香港反修例運動爆發。6月9日的百萬人大遊行,也有他的身影,「第一次看到那麼多人遊行,很驚訝,我覺得很佩服。」 回德之後,眼見香港的自由急速墮落,令他很有感觸,「看到在香港這些自由已經被打壓的時候,我就覺得,這是一個很可惜很可怕的事情。」 「以前我還可以從中國大陸到香港去,然後繼續做我在做的事情;現在看到中共也開始對香港做跟大陸一模一樣的事情,就覺得這是不應該的。這讓我感覺,我應該做一些事情。」 「特別是我覺得我作為外國人,我為一些不能發聲的人發聲,這個也在一定程度上是我的責任吧。畢竟我不會被關柙,我在個自由的地方,可以說話,所以我就應該這麼做。」 雖身在外國,但面對著這個龐大的極權,會否也考慮過風險?「我覺得對我來說風險沒有那麼大,畢竟我在中國和香港沒有親戚,所以我覺得還好,我在德國都還挺安全的。」 不過,以後不知道能否有機會到香港或中國了,「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給我簽證;如果給了我簽證的話,我不知道會不會把我關柙。這些可能會考慮,但是這個當然沒有那麼危險,我可以自己決定,不像一些香港人或中國人,他們或者他們的親戚就在中國或香港,那就是完全不一樣的事情了。」 面對著無日無之的打壓,香港人或許無力消沉。這位德國青年想跟香港人說:「我也覺得每天看到這些新聞很悲觀,但是我覺得長期來說,還是有一點樂觀吧。畢竟歷史上,如果看到台灣或者東德的歷史,雖然以前是個專制的體制,但是還是會有一天會有改變。德國89年柏林牆倒塌,現在東德也是自由的地方;台灣也是一樣的,80年代後就成為民主的地方。這個可能還需要時間,但是會有一天會有自由的。」 資料來源

德國聽證會討論制裁 港女生鄺頌晴發起聯署後疑被跟蹤、收恐嚇 返港恐遭國安拘捕

【眾新聞 2021.01.26】 我今天坐在這裡,相信如果一旦返港,將會因違反國安法而被捕,而所謂的指控將會是『勾結外國勢力』。(Sitting here today, I am sure that I would be arrested for violating national security law if I returned to Hong Kong. The alleged charge would be “colluding with foreign forces”.) 這是正在德國留學的前「鍵盤戰線」發言人鄺頌晴,周一在德國聽證會的發言。她與曾在港留學的德國記者穆達偉(David Missal),去年8月發起聯署,成功徵集逾5萬個簽名。德國聯邦議會周一召開聽證會,討論是否因港區國安法的落實而制裁中港相關官員。 發起聯署後,她收到恐嚇訊息叫她「仲想返香港就要停手」;又懷疑被人跟蹤。而早在決定發起聯署的時候,她就已經付上代價──相信將無法返港。 「嗰陣我都有問自己,係咪真係捨得唔返去。但我問咗自己幾次,我都知道,我返到德國繼續讀書嘅時候,都一定會繼續做游說工作,所以其實只係遲死同早啲死嘅分別。橫掂都係死,咁就死得有價值啦。」她笑說:「咁就做單大茶飯先!有少少中二病咁。咁就決定做。」   無法返港 「我諗我應該一落機就畀國安拉」 24歲的鄺頌晴外號「滑鼠娘娘」,是「鍵盤戰線」前發言人,2015至16年積極推動反對被稱為「網絡23條」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於2019年前赴德國漢堡大學修讀法律系博士。 去年7月,港區國安法通過實施。穆達偉(David Missal)提出發起聯署,當時鄺頌晴因為幫何桂藍等人助選,正在香港。思量過後,還是決定落水。「嗰陣開始決定搞聯署嘅時候,同事都問咗我好幾次係咪真係做,因為做咗就等如要好快離開香港。我都有問自己,係咪真係捨得唔返去。」 「但我問咗自己幾次,我都知道,我返到德國繼續讀書嘅時候,都一定會繼續做游說工作,所以其實只係遲死同早啲死嘅分別。橫掂都係死,咁就死得有價值啦。」她笑說:「咁就做單大茶飯先!有少少中二病咁。咁就決定做。」 那時起,她就知道自己至少在可見將來都無法返港,因為她一旦回港,相信就會被捕,「我諗我應該係一落機就係國安話,鄺小姐你要去大坑(註:國安署臨時辦公大樓位於大坑)啦。我都幾肯定我返嚟一定會畀人拉,做咗咁多所謂『勾結外國勢力』嘅事。我覺得做得呢啲嘢,一定要諗到最壞結果,自己都知道自己接受到先可以去做。每個人承擔到嘅LEVEL都唔一樣,我自己問過自己都OK嘅,所以先去做。」 不過她覺得,雖然口說已準備了無法回港,但其實永遠都不會準備好,「都係會好掛住香港、想返嚟……或者覺得如果喺香港,起碼朋友入去坐嘅時候,可以送囚車、聽審,但你人喺外國就好多都做唔到。」 於是7月那次回港助選,竟變成可能是最後一次留港的時光。7月尾離港前,她在助選工作以外,亦抽時間去吃喜歡的香港食物、去海邊、看夜景,「即係嗰啲好老套、遊客嚟到香港必做嗰啲,我都做哂。」   發起聯署後 疑被跟蹤、收威嚇訊息 發起聯署的過程一波三折。鄺頌晴說,本來7月初已向德國國會請願委員會提案,呼籲德國聯邦議會就港區國安法制裁中國。但請願委員會以聯署涉及外交關係為由,拒絕將請願書公開,「我哋就覺得,吓我哋搞咗咁耐,都係一場空?」及後他們在兩名德國議員協助下,最終於9月底才可以公開請願書並收集聯署。 公開不久後,請願書在10月中已成功收集到5萬個簽名,「我冇諗過可以在deadline前10日就到5萬,因為香港人簽聯署方面出名係deadline fighter,所以嗰陣已做定心理準備,要跑數跑到最後一日。但最後提前達標,好開心。」 根據德國政策,如請願在4周內收集到5萬個簽名,聯邦議院就會為請願舉行聽證會。成功達標後,就是等候排期。因疫情關係,最終延至本周一(25日)舉行聽證會。 鄺頌晴說,約在7、8月提案後,就懷疑被人跟蹤,試過一星期連續數天見到同一個人,起初因為是在寓所附近,所以認為可能是鄰居,但之後出到市中心仍見到同一個人,令她有點擔心,更注意安全,由朋友載她出入。 9月底開始呼籲港人聯署後,她收到自稱「公務員」的人以訊息恐嚇她:「你仲想返香港就要停手喇」,「但嗰啲我成日覺得都係好基本,send吓message 騷擾吓你。我諗呢個應該係好多activists都有嘅經歷。」 聯邦議院周一舉行聽證會,討論德國政府應否控告中國違反國際法、對中國實施制裁等議題。聽證會上,鄺頌晴發言指,香港人正生活在準警察國家及大規模監視的狀態之中,希望德國可以就人權問題制裁中國相關人士。她亦促請德國設立「逃生艇」計劃,並要求歐洲議會叫停「中歐投資協議」。(鄺頌晴發言全文) 德國外交部亞太司主管席格孟特(Petra Sigmund)就指,德國一直關注香港的人權狀況,會討論相關議題,又透露歐盟正考慮對中國實施制裁。 鄺頌晴說,聽證會作用不會像「神燈」,「唔會好似喺個聽證會度講完要嘅嘢,第日就即刻有,一定唔係咁。」不過她認為聽證會是個很好的討論平台,讓他們可透過官方渠道,與政府及議員對話。 她覺得,從聽證會中明顯看到,議員或政黨對香港的關注及同情多了很多,亦更支持德國政府需要為港人做更多,可見整個德國除政府外,大部分政黨都覺得需要對中國強硬。至於德國政府的反應,她覺得都是打官腔,亦是預計之中,「不停重複話我哋會傾,睇唔到有咁嘅需要住,所有需要嘅嘢都in place,佢哋可以尋求幫助」。至於席格孟特透露歐盟正考慮實施制裁的說法,鄺頌晴指,不可樂觀地解讀為一定會實施制裁,因為現時歐盟的制裁方案,需要歐盟全體27個成員國都同意才會落實,所以現時歐洲議會都鼓勵成員國各自落實自己的制裁機制。 鄺頌晴指,今年是德國大選年,未來會有更多正式場合,討論到中國及香港議題。故這次聽證會可視為其中一個過程,令這議題可帶到正式討論的層面,亦迫政黨表述他們對於中國或香港的看法,「因為如果佢哋繼續迴避中國或者香港議題嘅話,成個討論係唔會開始,反而係借聯署,將呢個Topic擺上枱面討論會更好,希望多啲政黨會打好啲張中國牌。」   資料來源

消防救護新工會:未有計劃解散 醫管局員工陣線:全體理事不會宣誓

【眾新聞 2021.01.22】 政府研究要求公職人員宣誓,第一步先要求公務員須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因應宣誓在即,新公務員工會預計理事可能無法留任政府,決定解散工會。其他需要宣誓、或日後有機會需要宣誓的,其工會前路又如何? 去年成立的「香港消防救護控制組人員聯合工會」表示,暫未有計劃解散,仍希望在有限空間內盡做。 政府仍在研究「公職人員」定義,如定義包括醫管局員工,醫管局員工陣線表明全體理事不會宣誓,「我哋而家係服務香港市民,而唔係要效忠政權。」有年輕前線護士也指未必宣誓:「出面都有門路,唔一定要硬食」。 消防救護新工會: 望救到人救到自己 去年成立、擁有1千多名會員的「香港消防救護控制組人員聯合工會」,亦是一個會員全屬公務員的工會。主席蘇頌樑指,工會暫未有計劃解散,仍然希望在不觸犯規矩之下,繼續做工會應做的事,反映會員訴求。 蘇頌樑指,宣誓之後,對工會而言必然會增加壓力,「點為之違反誓言,有啲唔係太黑白分明,大家都會有啲擔心,制肘會多咗。」他指,大家對於誓言的理解,有機會未必與當局的一致,擔心「說者無心聽者有意」,有些言論會被當局視為違反誓言,故現時工會言行難免會有更多顧慮, 「大家係希望為同事出一分力,但永遠好似消防救人咁,救人之餘,都要保障到自己安全,而家好似個安全系數要高返啲,救人嘅方法可能要有啲調節。」他希望,工會可以在「救到人救到自己」的情況下,做得幾多得幾多。 工會目前有7名理事,理事之間未有討論過會否宣誓的問題,蘇指會交由個人自行衡量決定。至於會員的取態,蘇指未有明確統計,但有會員曾對宣誓提出憂慮,工會亦只能提供法律顧問意見供會員參考。會員人數方面,他表示未見有明顯變動。 在現時局勢下,營運工會似乎更困難。蘇指,現時多了很多不清晰的界線,每刻都要評估會否觸犯界線,某程度上亦是個負擔,工會如今會盡力在餘下的空間盡力游走。 醫管局員工陣線:料疫情完會要求宣誓 國安法規定公職人員要宣誓,不過如何定義公職人員,政府表示仍在研究。假如定義包括醫管工員工,那公立醫院員工亦要宣誓。 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指,理事會亦曾討論過此議題,目前決定一旦醫管局員工也要宣誓,全體理事都會拒絕,「我哋而家係服務香港市民,而唔係要效忠政權,所以我哋係一定表明唔會宣誓。」至於會否呼籲會員不宣誓,她表示要再分析當時形勢,又透露工會未來可能會舉行會員投票,統計會員對宣誓的取態。 余慧明估計,在疫情完結前,政府都未必會要求醫管局員工宣誓。但一旦疫情完結,工會理事或曾參與罷工的員工,因已被政權視為眼中釘,相信會被要求宣誓,以作為一種秋後算帳的方式。 假如不宣誓會被解僱,理事失去員工身份,就無法留任,屆時須交予會員大會投票決定工會是否解散;或視乎到時會否有由已宣誓員工成立的新莊,那就再由會員投票表決。   前線醫護心聲: 出面有其他門路 唔一定硬食 一旦醫護都要宣誓,醫護又會否接受呢? 入職半年的護士黃小姐表示未必接受:「一來政治取向問題;二來除咗公立醫院外,出面都有其他門路,唔一定硬食。」 做了3年多的護士張小姐亦表示未必會接受,要再視乎誓言內容再作決定:「唔覺得效忠嘅係政府,我做呢份工係幫病人,唔係為咗政府。」她亦想過後果可能是被解僱:「轉行囉,或者唔喺HA做。可以有第二啲方法,唔一定要打HA工。」她指,相信不少人都與她想法相似,「當多過幾個人咁諗嘅時候,都應該唔係好驚,可以拗下。」 員工黃女士則指,擔心不宣誓會被解僱,所以為了生活都會接受宣誓。護士李小姐亦表示應該會宣誓,因為認為宣誓感覺上法律效力不大,但仍要待詳細誓言及安排出爐才作決定。   高峰期會員2萬現6,000人 工會去年罷工前夕高峰期有近2萬名會員,近日正處理續會及招收新會員事宜,目前已續會及入會人數約6,000人。余指,入會反應沒有去年罷工時期踴躍,不過仍然有新會員入會。 在恐懼瀰漫之下,連參加工會亦不知會否蒙上風險,工會有否出現退會潮?早前因參與初選被控違反國安法被捕的余慧明指,當時亦有擔心會否引發退會潮,不過最後沒有發生之餘,據其他理事說,反而那幾天有更多人入會,會員反應都是支持多於恐懼。 在各種打壓之下,工會現時的空間是否收窄了?余指,其實單單是疫情,已令工會有很多活動都舉辦不到,暫時只有舉辦街站,有限度接觸會員,「叫做令會員睇到我哋存在、仲function緊,唔係流於只係網上。」   教協: 料資助教師也要宣誓 舉行遊行集會甚難 官校老師屬於公務員,亦需要宣誓;不過資助學校老師或未能「倖免」──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早前指,政府現正研究公務員宣誓安排,是否適用於資助學校教師。 教協會長馮偉華指,估計政府有打算要求資助學校教師都需宣誓,至於如何應對,就要再看屆時詳細安排及內容是如何,但教協認為此舉沒有必要,因為教師理應是受聘於辦學團體。 教協會員人數近年突破10萬人,是香港最大的單一行業工會,馮指,今年教協會員人數比去微跌數個百分點,原因沒有統計,但他指疫情下不少會員在家工作,難如以往一樣透過學校接觸,以處理續會事宜,同時亦有部分幼稚園結業,故未能定斷是否跟政治氣候有關。 在現時的形勢下,馮偉華認為工會可做到的空間比以前收窄,舉辦遊行集會已甚困難;政府與工會的溝通亦跌至零,「佢哋都唔肯回應,過往唔係,特首都有機會同佢傾教育問題。呢年幾約教育局佢都唔回應,好多嘢都係隔空開火多過溝通對話。(做到的事)效用肯定比以前低,因為政府唔肯回應,但我哋都會繼續做,會用不同方法反映教育界需求。」   資料來源  

A貨金正恩帶「導彈」警署報到 被指無牌管有槍械 拘捕至今槍械未曾現

【眾新聞 2021.01.21】 香港變得愈來愈北韓,呢樣又拉,嗰樣又唔俾,連口號都唔叫得,這是白痴的。政府說話很倔、很政治宣傳,北韓真係會用『人渣』,現在香港批評其他國家都差不多,特別Carrie Lam個啲人不斷講,我心諗你有無離譜啲啊咁樣講。 經常出現在示威場合的「A貨金正恩」Howard X,去年10月28日遭警員以涉嫌無牌管有槍械上門拘捕,事隔3個月仍未落案,但每6星期要到機場警署報到。扣留、搜屋、收手機,警方聲稱郵寄到他住所的BB彈槍,至今未曾搜獲出現過。 他無悔,更理直氣壯帶著「導彈」去警署報到,因為「藝人一定要出聲,他們把聲大好多。」 被指無牌管有槍械 拘捕至今槍械未曾現 穿上中山裝、梳起霸王頭、凸著肚腩、拿著膠製導彈汽球,模仿北韓領導人金正恩的Howard X,再一次來到機場警署報到。記者跟他拍照,警車馬上停下,警員隨即下車,今天香港,變得敏感和緊張。 不時出現在示威場合的Howard X,去年10月28日遭10名警員上門,以涉嫌無牌管有槍械(possession of a firearm without license)拘捕。警方手持搜查令,聲稱去年4月有一個BB彈槍郵寄給他,要求搜查他的住所。 但他表明從未接收過有關槍械,即使有BB彈槍亦是合法,但警方指該BB彈槍的焦耳超出法定規限,會被視為真正槍械。結果沒有搜出任何槍械的情況下,他被帶返機場警署扣查近6小時。 他質疑警方沒有合理的理據下將他拘捕,對方稱自己只是按指令做事,而相關指令是來自另一個更高級的部門。對話之中,警方亦提及他去年出現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7.1、10.1等示威活動,但他指出這些例子均與無牌管有槍械的罪名無關。 他強調作為一個專業的模仿藝人,在他的表演和片段當中,有時當然會出現仿製的BB彈槍、導彈、甚至核彈。他認為今次被捕的原因,是基於過去幾年諷刺批評中共政府,任意拘捕變成滋擾、竊取指紋、沒收電話和搜屋的工具。 他目前未被正式落案起訴,但須以3000元現金保釋,每6星期向警署報到一次。帶著導彈汽球到警署報到,就是以荒謬突顯荒謬。   政治戲仿 藝人發聲 70年代末在香港出生,9歲前往英國讀書,15歲回港,兩年後再赴澳洲讀書,22歲再一次返港。讀音樂出身,全職做一個音樂人,懂得夾band打鼓,遊走世界各地,住過巴西、美國、阿根廷,還有一個樂隊叫「巴西音樂俱樂部」。 他由2013年開始模仿金正恩,原因只有一個「金正恩好似我」,剪個頭髮、換上中山裝、影張相上載社交平台,人氣即時冒起。除了音樂,他還會關心社會時事,對政治很有興趣,想到以「政治戲仿」(Parody)的形式示人,意義是即使持不同意見的人,都會想望你一眼,看看你做甚麼,他希望令人發笑之餘,也令人思考。 2014年雨傘運動,他亦曾以「金正恩」走出來,認為「一定要做啲嘢,藝人出聲,佢哋把聲大好多,你看看八九六四之後,曾志偉、譚詠麟、成龍,都有出來聲援學生,只不過今天個個都變晒走狗。」他提及何韻詩幫助了很多,「如果全部藝人都發聲,政府唔敢拉晒你哋,如果真係拉晒,帶來的國際影響和效果也會很大。」 不過,5年後的反送中運動一發不可收拾,形勢大相逕庭。他認同風險的確不同,但都一定要出來,一定要出聲。每次帶著道具現身示威場合,他說有時「X習近平」有時「射死Carrie Lam」,其中一次他將比喻成武漢肺炎的病毒和人像合成圖片,貼在導彈汽球上,因為「人民需要記得,中國大陸就是沒有新聞自由,如果早幾個星期公布病毒,個個知道就會保護自己,世界都係因為咁弄成這樣。」 不過,他強調「我不是示威,我是一人的表演藝術。」   人民喜歡 政府不喜歡 這份政治隱喻和幽默,香港人明白理解。「大部分人很鍾意,只是政府唔鍾意。」 早在2018年,他試過現身南韓平昌冬奧,北韓啦啦隊看見他的反應,有人笑完之後即流露後悔的感覺,可能因為看見鏡頭拍攝。疑似「北韓間諜」很生氣,走近他用腳踢他。如何得知是間諜?他說,南韓人普遍衣著時尚,北韓人則身穿中國大陸80、90年代的衣著,加上對方說話有口音、行為粗魯,事後他被請離場。圖片引起熱話,也登上特朗普愛看的節目Fox & Friends,他聲言不排除特朗普看見圖片後,才決定找金正恩會晤,當然這個說法沒有任何證據。 事實上,此後出現美朝首腦歷史性會晤。2018年新加坡「特金會」,Howard X前往新加坡與另一名模仿特朗普的藝人在魚尾獅前裝作親吻,事後被當局扣留兩小時。2019年越南河內美朝峰會,他亦遭越南當局驅逐出境。他稱,越南警方其實也覺得好好笑,據說只是北韓政府投訴,結果真正的金正恩抵步當日,冒牌的他就要離境。 2020年,香港警方以一個未曾找到的BB彈槍拘捕他,一扣便扣查6小時,他說沒想過香港變成這樣,更質疑警方藉罪名搜屋、搜電話,想找其他聯絡資料和證據,證明其他事情。「如果佢落案告我,我會上法庭,咁白痴、很離譜,我想不到任何理由入罪、坐監。」現在每6星期就要入機場警署報到,他說:「好X煩,好彩而家無咩嘢做。」 現身遊行、拍片諷刺金正恩的核彈計劃,將核彈比喻為金正恩的性關係……他指其實不是只有他一人扮演金仔,但他做了其他人不敢的事。今次被捕會否對日後的政治戲仿帶來壓力?他坦言仍會出來,不覺得有壓力,甚至對工作發展都有好處,可能是多了被捕風險,「唔講得Free Hong Kong,咁你咪用其他嘢來表達囉!」 我就是外國勢力,這是我的對白(that is my line)!   「Carrie Lam個啲人」 在80年代蓬勃的香港成長,往外走又回流,與香港離離合合,見證著這塊彈丸之地不斷變遷。他說,小時候的香港很令人興奮、很開心、可以看很多戲、有很多港產片,雖然當時人們的心態很多時向錢看,但至少打工仔搵到錢可以買樓,現在人們卻買不到樓,樓價不斷升,人工卻沒有升。回歸後有幾年都好正,但2003年沙士後,多了很多遊行,現在還有國安法,都是以前比較開心。 「香港好似慢慢變成新加坡,但只有新加坡壞的一面,而沒有好的一面,起碼新加坡人可以住大屋,又有很多大牌檔,香港無晒、物價好貴,人們捱緊,又無自由,遲早反抗。其實是愈來愈北韓,不過是有錢的北韓,呢樣又拉,嗰樣又唔俾,我都無聽過連口號都唔可以叫,這是白痴的。而家香港變到認唔出……」 「無人權、無自由,政府說話很倔、很政治宣傳(propaganda)、很鬥爭(conflict),北韓政府真係會用『人渣』的字眼,現在中國大陸、香港批評其他國家時,尤其對美國,用字也差不多,特別是Carrie Lam個啲人不斷講,真係愈來愈似。我心諗你有無離譜啲啊咁樣講!」 當局大肆拘捕民主派代表人物便是一個例子,他認為會令很多人離開香港,留下來的人反抗將不再和平,日後只會比2019年更激更烈,也可能因此警方今天連一枝BB彈槍如此惶恐。他寄語:「不要放棄,要做應該做的事。」   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