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序 Timeline
【眾新聞2022.1.3】一周內,兩間網媒先後宣布停止運作,香港記者協會(記協)及亞洲出版業協會(SOPA)發聲明回應。 眾新聞昨日(1月2日)宣布將於本月4日停運,旗下節目亦停止製作。記協發聲明表示,對一星期內接連有傳媒機構停運深感痛心及遺憾。聲明稱,現已停運的《立場新聞》及兩名高層被控以「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不足一星期,再有傳媒機構疑憂慮「寒蟬效應」而停運,促請港府履行《基本法》對新聞及資訊流通自由應有的保障。 亞洲出版業協會亦於今日發聲明稱,一周內兩間獨立新聞機構《立場新聞》及眾新聞停運,其中《立場新聞》前任及現任高層被警方國安處逮捕,並遭凍結資產;眾新聞亦以員工安全為由宣佈停運。亞洲出版業協會形容,兩個機構因其作品質量而得到同行認可,又稱對他們在《蘋果日報》結業後相繼停運表示遺憾,並關注去年7月國安法實施後,本地獨立媒體面對的壓力日漸增加,呼籲當局尊重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 另外,菲律賓全國記者聯盟亦發聲明聲援香港記者,聲明提及《蘋果》、《立場》及眾新聞結業的情況,又指在菲律賓,對傳媒的限制及國家級行動亦阻礙信息自由流通,強調失去一間傳媒會打擊新聞行業及公眾知情權。 資料來源
【眾新聞2022.1.2】今天是2022年1月2日。成立5年的眾新聞,要跟大家告別。 還記得2017年的元旦,眾新聞成立。在記者會上,多名傳媒「老鬼」表示,對本港新聞自由狀況深感憂慮,希望眾新聞可以傳承專業新聞精神,回歸新聞初心,為公眾利益、為公眾服務,「希望我們的一小步,可以鼓勵業界行一小步,各人的一小步可以形成保護新聞自由的一大步。」 然後,眾新聞在資源極度緊絀的情況下,每天嘗試踏出一小步,慢慢地行出一條小路:獨家新聞、數據新聞、人物專訪、調查報道、深度評論、法庭新聞、中國新聞、眾聲集……縱然我們人力有限,新聞不夠多、不夠快,但我們整個小團隊,老鬼和後生仔都一條心,努力在新聞報道上求真、求深。 慢慢地,我們由十人,變成數十人的團隊;由起初街頭人們一句句的「眾新聞?唔識喎」,到今天聽到人們說:「眾新聞?我有睇。」 5年了,多謝大家。 ───────── 2017年1月1日,眾新聞發布的首篇文章寫道: 「眾新聞在2017這個特別的元旦誕生,因為,我哋想喺以後嘅日子,不論太陽高掛或是風吹雨打,都陪住你唱番呢句:『同熱愛這片土地,大家刻骨銘記,愁或喜,生與死,也是香港地。』」 我們一直熱愛這片土地,但無奈,當下我們面對的不單是風吹雨打,而是龍捲風吹襲,巨浪滔天。 我們從來沒有忘記初心,但可惜,過去兩年社會的遽變,傳媒生存環境惡化,令我們無法再毫無擔憂地,達成我們的理念。 身在風眼,我們這隻小艇,在風高浪急的當下,情況嚴峻。在危機中,我們必須先確保船上的所有人,可以平平安安。 我們,懷著沉重和萬般不捨的心情宣布: 眾新聞將於2022年1月4日(周二)起,停止營運,網站不再更新,一段時間後將會關閉。 衷心感謝訂戶和讀者的支持,你們的厚愛,我們會銘記於心。 過去5年走過的路,會是我們珍重的回憶。 眾新聞團隊 資料來源
【立場Facebook 2021.12.29】警方今早(29 日)拘捕本公司多名高層及前高層人員、帶走多人協助調查,並在立場新聞辦公室檢走多部電腦及部分文件,立場新聞已為涉事人員提供協助。 因應情況,立場新聞即時停止運作,包括網站及所有社交媒體立即停止更新,並將於日內移除。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已請辭,立場新聞所有員工已即時遣散。 立場新聞前身為主場新聞,於 2014 年 12 月成立、以不牟利原則營運,立足香港主場,《立場》編採方針獨立自主,致力守護民主、人權、自由、法治與公義等香港核心價值,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停運。 感謝讀者一直支持。 資料來源
【眾新聞2021.12.29】警方清晨六時展開《立場新聞》拘捕行動,於早上先後拘捕6人,全部均為《立場新聞》前董事及總編輯,警方指他們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但沒有交代是涉及何時或那一篇報道。被捕的三男三女,年齡介乎34歲至73歲,據了解,包括5名前董事, 52歲鍾沛權,他同時是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還有63歲周達智,73歲吳靄儀、63歲方敏生、44歲何韻詩。34歲署理總編輯林紹桐亦都被捕,據悉他即時辭任總編輯一職,林紹桐被帶返公司時,表示擔心立場的同事,並向大家說:「唔好勉強。」警方又搜查《立場新聞》多個員工住所,包括身兼記協主席副採訪主任陳朗昇沙田的家,他是協助調查,沒有被捕。 消息指,警方隨後再次拘捕《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她涉嫌參與撰寫涉案的煽動性刊物,當中為刊登於《立場新聞》的文章。陳沛敏是鍾沛權的妻子,她早前已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正在大欖女懲教所還押。即有關《立場新聞》案件,警方目前拘捕7人。 資料來源
【立場2021.12.27】達明一派演唱會,上周一( 20 日)首場演出,黃耀明唱出《那個下午我在舊居燒信》前,透露歌曲本來配合一段回憶片段播出,但最後回憶被「消失」,黃耀明當日無明言片段「被消失」的原因,當時熒幕只有黑畫面。達明一派昨晚在 FB 上載該段已「消失的影像」,當中呈現多項香港已消逝的人和事,包括多名國安法捕人士:黎智英、黃之鋒、鄒幸彤、何桂藍、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蘋果》最後一份頭版、反修例遊行及 1989 年成龍出席「民主歌聲獻中華」的相片。 該片段全長 3 分 58 秒,一開始是「達」同「明」的對話,其中一人話「我 等著你回來」,另一人回應稱「看完請立即刪除」,隨即片段播出歷史照片。 片段包括多張香港歷史照片,首張照片寫有「香港」二字,之後有主權移交前的香港街景、未被清拆的皇后碼頭、1997 年主權移交時中英國旗的相片,之後陸續出現 1989 年成龍出席「民主歌聲獻中華」獻唱、《蘋果日報》今年停刊前最後一份頭版,身在獄中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派初選案何桂藍及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學運領袖黃之鋒、周庭等人的相片。 另外亦有多名香港已故藝人、歌手,包括梅豔芳、張國榮、盧凱彤、吳孟達等。最後兩張相,一張是港人 2019 年反修例遊行塞滿行車馬路,以及一張「望夫石」照片。 資料來源
【立場2021.12.26】中國文化和旅遊部前日(24 日)發佈修訂後的《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辦法》,規定藝人經理人要考資格認定試,通過考試的方可在中國境內從事演出經紀活動,港澳台經理人在內地工作亦要考試。新規要求經理人擁護中國憲法、具有良好政治素質。新修訂會由 2022 年 3 月 1 日起實施。 文化和旅遊部指,是次修訂是為了加強經理人的隊伍建設和管理,規範他們行為,以促進演出市場繁榮健康有序發展。根據《管理辦法》,經理人「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提高思想品德修養和職業能力水平,自覺維護演出行業形象。」 修訂後的《管理辦法》規定經理人要參與資格認定考試。考試會在全國統一實施,每年舉行一次。文化和旅遊部會擬定考試大綱、考試科目等,成績會在考試結束後 20 個工作日內以發佈。當局會統一批核發出演出經理人資格證,並建立演出經理人資格證管理庫。 禁危害國家統一、煽動民族仇恨 修訂指出,經理人有執業規範,他們應當根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其《實施細則》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提供服務。經理人不得在兩間以上藝人機構從業;不得出租、出借經理人資格證;不得隱瞞、偽造與演出經紀業務有關的重要事項;不得對演出活動進行虛假宣傳;不得為演員假唱、假演奏提供條件;不得有擾亂演出市場秩序的行為。經理人亦要提醒和督促演員嚴守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社會形象。 修訂亦指出經理人不得為含有《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禁止內容的演出提供服務,包括反對憲法基本原則、危害國家統一、煽動民族仇恨、擾亂社會秩序等。 修訂後的《管理辦法》指,如果經理人在從業活動中違反以上規定,由縣級以上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被認定為文化市場失信主體,會實施聯合懲戒。文化和旅遊部會制定演出經紀人員分級、分類管理細則,促進行業規範發展。 資料來源
【立場2021.12.24】 警方去年 8 月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多名高層,並進入壹傳媒大樓,檢走大量文件。壹傳媒時任行政總監黃偉強等,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定奪相關文件是否享「法律專業保密特權」(LPP),法庭下令雙方共同檢視資料。黃早前因曾做開胸手術等,先後 7 次申請延長檢視期限獲批,他今再就檢視部分資料,申請延期 21 天至下月 7 日,法官陳嘉信最終只批准延期至本月 29 日,並維持雙方須按原定期限,即下月 28 日完成所有程序。原告須支付彌償訟費。 原告黃偉強,早前再向高院申請,延長檢視部分資料的時限多 21 日,至下月 7 日,今於高院開庭處理。原告方指律師團隊工作量龐大,須檢視約 100 萬個項目等,未能按原定時限完成檢視,又指警方爭議的項目亦超過 700 個。法官斥原告於該部分資料檢視期限屆滿之際,即本月 17 日才再次申請延長,並無提供具體理由,斥原告一方無視雙方同意的時間表,認為申請不切實際及沒有理據。 資料來源
【立場2021.12.22】通訊事務管理局去年裁定港台一集《頭條新聞》污衊和侮辱警方,記協與港台工會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上月頒下判詞指,通訊局部份裁決並不成立。記協今日(22日)指,昨日收到通訊局法律代表的文件,局方已經入稟就法庭裁決提出上訴。 根據記協提供的通訊局上訴文件,通訊局一方指出,原審法官,即時任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錯誤地認為通訊局無將港台曾邀請警方出席節目納入考慮。文件指,通訊局確實有考慮和參考相關邀請,並基於這個原因,在去年 2 月裁定部分對《頭條新聞》的投訴不成立。 通訊局上訴文件又指出,原審法官錯誤理解廣管局《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節目標準》第九章的內容,只引用「持牌人必須盡一切合理努力,確保節目內的真實資料準確無誤」,但忽略在通訊局裁定其違規前,毋須證明有關資料屬錯誤。通訊局一方認為原審法官理解的《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第九章與條例的指明目的不相符。同時,如果要由通訊局證明節目資料有誤,是既不公平,亦不可行,因為只有持牌人才能取得製作相關電視節目的資料。 資料來源
【立場2021.12.17】無國界記者組織發表年度報告,顯示全球入獄的記者人數創下新高,488 名記者遭拘留,比較去年同期增加 20%。報告指,增幅主要因為緬甸政變、白羅斯大規模鎮壓以及內地收緊對香港的控制。組織提到,中國連續五年成為最多記者入獄的國家。74 歲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是目前全球遭拘留記者中年紀最大的幾位之一。 無國界記者自 1995 年起每年發表年度報告,今年因從事新聞工作而遭到拘留的記者人數創下歷年新高,截至今年 12 月中旬,身陷囹圄的記者和媒體工作者共有 488 人,較去年同期增加 20 %,當中有 60 名女記者入獄,較去年同期增加三分之一,另外有 65 名記者被扣為人質。 資料來源
【立場2021.12.14】台灣傳媒上月報道,香港法院指派的壹傳媒公司臨時清盤人發函台灣蘋果日報,要求清點及移交所有資產,令外界憂慮《台蘋》歷年採訪資料會移交至香港。 多個台灣民間組織今晚(14 日)舉辦「擁抱自由,蘋果加油」晚會,警告若交出資料予港府,將威脅台灣「國家安全」,又形容台蘋是台灣自由的一部份,呼籲台灣政府阻止港府接管台蘋一切資產與新聞資料,防止中共政權滲透台灣。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