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序 Timeline
【明報2022.4.14】美國國務院周二(12日)發表2021年人權報告,涉港部分稱北京過去一年持續侵害香港政治自由與自治,包括逮捕及取消泛民人士政治資格,在《港區國安法》下駐港國安公署容許內地安全人員公開在香港活動,質疑港府是否仍能自主控制香港的安全事務。特區政府發言人昨表示堅決反對報告中的不實指控,指人權在香港得到法律的全面保障,敦促美國立即停止干預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則在外交部記者會上表示,美國所謂人權報告的涉華內容罔顧事實,顛倒是非,充斥政治謊言和意識形態偏見。 指去年立選存根本缺陷 報告稱,香港和中國內地當局持續拘捕和威脅與民主派運動有聯繫的個人和組織,在部分個案中凍結這些人和組織的資產,並勒令他們停運。即使在這些組織解散後,當局繼續針對其核心人物作拘捕及審問,每年舉辦六四燭光悼念晚會的支聯會、支援囚友的組織「石牆花」、《蘋果日報》和網媒「立場新聞」都是例子。 報告又稱《港區國安法》下,泛民等政治人士面對不公平審訊、不公拘留等對待,海外人士面對通緝指控等「政治報復」。報告又形容去年12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存有根本缺陷」,指親北京候選人贏得90席中的89席。報告稱有多個消息來源顯示,有疑似中國內地安全部門人員在港監察批評北京政策的政治運動家、非政府組織與學術界人士。 港府強烈反對美方人權報告,稱港府高度重視並堅定維護香港人權和各項自由,促美國「立即停止因自身的偏頗政治利益公然違反國際法,干預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又指維護國安至為重要,縱使一些組織或自行決定解散,但有關部門亦可根據法律規定解散某些組織,「以減低有關組織可能帶來的危害國家安全風險」。 資料來源
【明報2022.4.13】資深傳媒人區家麟前日涉嫌違反「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被警方國安處拘捕,獲准保釋。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萊斯(Ned Price)昨在社交平台Twitter上,要求港府釋放區家麟及其他因行使基本自由而被囚者。外交部駐港公署對有關言論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敦促外部勢力立即停止嘩眾取寵、無理無聊的政治表演。 普萊斯:新聞工作非罪行 公署:新聞自由非犯罪通行證 普萊斯又稱,香港作為自由國際金融中心的定位,取決於資訊和意見的流通。他認為新聞工作並非罪行,區家麟及其他因行使基本自由而被囚者,應該獲得自由。外交部駐港公署在約4小時後發新聞稿,批評普萊斯等政客及組織,對本港警方依法執法說三道四,屬赤裸裸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警方依法採取的行動「正當正義,不容置喙,不容干涉」,稱新聞自由不是違法犯罪的「通行證」,任何人以新聞自由之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法治和社會秩序的勾當,都是對新聞自由的褻瀆,必將遭到法律的制裁。發言人稱個別外部勢力「冒天下之大不韙」,公然對特區警方依法執法橫加指摘,明目張膽叫囂釋放違法犯罪分子,是企圖打「香港牌」干涉中國內政的徒勞政治表演,敦促個別政客立即停止以任何藉口,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區fb講「早晨」:祝福全收到 自去年「立場新聞案」後,區家麟習慣每天早上在社交平台facebook「打卡」、「報平安」。前日被捕後他未有「打卡」,至昨早約8時半,他以「早晨,午安,晚安」為題發帖,並貼出網上猜字遊戲Wordle的結果,稱「各位的祝福全部收到,電話電腦被收,請容我慢慢回覆」,又說「我想,玩wordle與講早晨應該是可以的」。 資料來源
【明報2022.3.26】警方國安處前年8月搜查壹傳媒大樓和檢取大量文件,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兩部iPhone手機,黎智英稱內有新聞材料和涉「法律專業保密權」(LPP)的文件,要求高等法院就資料類別定奪。法庭早前要求黎智英一方就兩部手機內的資料所屬類別呈交電子列表,黎智英今月初以疫情為由,申請延期42天呈交。法官陳嘉信昨頒下判辭,批准將限期至4月13日,若再申請延期,本案申請將被駁回。 稱疫下停探監 律師難索原告指示 原告為黎智英;被告為警務處長。原告方指出,涉事手機內有大量數據,法律團隊需時查閱及提供法律意見。此外,原告正於赤柱監獄服刑,惟懲教署因應疫情發展而暫停3月7至20日探訪,律師向原告索取指示相當困難。另代表原告的律師事務所有多名職員確診新型冠狀病毒,一度需關閉消毒,影響工作進度。 陳官在判辭中同意原告方,稱疫情惡化、懲教署暫停探訪均影響法律團隊工作,前日(24日)起雖已恢復有限度探訪,但相信會因應情况而有變動,考慮上述因素,批准原告延至4月13日呈交兩份電子列表。 資料來源
【明報2022.2.16】「Hong Kong Watch」(香港監察)前日在社交平台twitter表示,留意到部分香港網絡供應商無法連線至組織的網站;警方昨日稱不評論個別個案,並引用《港區國安法》指,警方可要求服務商禁制危害國安的電子信息。 稱按國安法 有權禁危國安電子信息 警方回應稱不評論個別個案,採取任何行動會按實際情况依法處理。警方指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及其《實施細則》附表四,警方可要求服務商對發布在電子平台上,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安罪行,或相當可能會導致危害國安罪行的發生的電子信息,作出禁制行動。 香港監察執行總監、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回覆本報查詢時說,非常關注事件,形容做法是再次對香港監察及言論資訊自由的打擊。他估計與兩名贊助人英國勳爵奧爾頓和前港督彭定康,上周在英國上議院建議容許BNO簽證申請涵蓋至1997年後出生港人一事有關。他們亦知道所從事的工作一直不獲香港和內地當局正面評價。他指將盡快與港府聯繫了解事件。 香港監察表示,部分香港網絡供應商包括PCCW、中移動、香港寬頻及網上行等,無法連線至組織的網站,顯示是由於網域伺服器遭竄改,與「香港編年史」網站去年遭封鎖的手法相同,估計是受到香港警方的要求。本報向上述4個網絡商查詢,是否應警方要求封網,截稿前未有回覆。 資料來源
【明報2022.2.15】署理民政事務局長陳積志昨日於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會議稱,將於上半年完成就處理「假新聞」問題的研究,並向政府提交具體建議,立法規管是選項之一。記協主席陳朗昇反對訂立「假新聞法」,質疑假新聞定義過於模糊,難以執法,亦擔心進一步收窄新聞自由。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認為,立法將加劇新聞界的寒蟬效應。 民建聯議員葛珮帆在會上質疑政府不同部門在「拋波」,促請當局盡快就虛假資訊立法。陳積志回應,當局將盡量加快就處理假新聞的研究工作,希望在今年上半年完成,然後提出具體建議予政府考慮。 另兩選項:機構確保準確 勸喻 陳積志表示,立法禁止假新聞是方向之一,民政事務局正探討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相關法例,選擇最適合本港的方案。他續稱,選項包括將假新聞定為刑事罪行,如發現便立即執法;或要求社交平台等不同機構確保資訊準確,有責任將虛假資訊下架;最寬鬆是勸喻性質,請有關機構將假新聞下架。 實政圓桌田北辰認為假資訊影響抗疫,批評政府現時是「躺平」,「與假資訊共存」。陳積志強調政府一定不會「躺平」,又說目前已有法例針對「別有用心搞破壞的資訊」,但覆蓋未夠全面。 葛珮帆促涵假信息 非止假新聞 葛珮帆向本報表示,當局應立法針對危害公眾安寧、公眾利益和公共衛生的虛假信息,而非只禁止假新聞。她建議當局參考德國和新加坡的相關法例,規管範圍較闊,包括假信息的發布者、平台和網絡供應商。田北辰於會後承認假新聞定義具爭議,但相信文章只要說明是評論或觀點,便不受影響。 陳朗昇認為,現時《本地報刊註冊條例》禁止註冊媒體刊登虛假消息,估計新訂立「假新聞法」將針對未有註冊的機構或平台,包括網媒、發布消息的網頁和群組等。他憂慮執法會引起爭議,例如媒體內應由誰負上法律責任,倘若官方發布虛假消息應如何處理等。陳朗昇相信政府會快速完成立法,但強調若當局願意諮詢,記協會反映意見。 呂憂定義從闊 影響調查報道 呂秉權則指出,新聞界角色是監督當權者,倘政府立法規管假新聞,會造成角色衝突。他擔心政府會對假新聞作較闊的定義,令正常調查報道和評論等都受影響,並相信立法後,媒體為免觸犯法例將加強自我審查。 資料來源
【明報2021.2.9】美國、英國、德國等22國以媒體自由聯盟(Media Freedom Coalition)成員國名義發表聯署聲明,引述本港兩間網媒「立場新聞」及「眾新聞」分別被搜查和結業,深切關注香港本地獨立傳媒遭打壓,促請香港及中國內地當局尊重新聞自由。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批評聯盟詆譭香港新聞自由及公然干預特區法治,「充分暴露其唯恐香港不亂的險惡用心」,敦促有關國家及聯盟停止以任何藉口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引述兩網媒停運 法國缺席聯署 對比去年有21名聯盟成員國聯署關注《蘋果日報》案,法國並無參與今次聯署;愛爾蘭及斯洛文尼亞今年則有加入聯署。本報向法國外交部查詢,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22國在聲明中質疑,自《港區國安法》立法以來,當局一直針對及打壓香港獨立媒體,侵蝕《基本法》及《中英聯合聲明》下的權利及自由,「導致香港本地獨立的傳媒機構幾乎消失」。聲明稱當局打壓人權、言論自由及資訊流通,進一步打擊對香港國際聲譽的信心。 公署:新聞自由不得作損國安擋箭牌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發聲明,對聯盟的聲明表示強烈不滿及堅決反對。發言人說,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不得將新聞自由作為從事反中亂港勾當、破壞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擋箭牌,並指美國近年有過百名記者被捕或拘留,質疑有何資格「對中國香港指手畫腳、大放厥詞」。 資料來源
【明報2022.1.30】傳媒機構接連關閉令人擔憂新聞自由受損,警務處長蕭澤頤昨出席電台節目稱,新聞從業員有責任守法,要真誠報道準確資訊才可獲得言論及新聞自由權利保障。對於有報章在評論版加入免責聲明表明無意圖煽動仇恨,他說「唔能夠自我催眠或陶醉話唔係呢回事」,一旦犯法,免責聲明亦無作用。 恐襲風險維持中度 加強蒐情報 蕭澤頤昨於港台《星期六問責》提到,《港區國安法》訂立後,整體社會轉趨平靜,但絕不能掉以輕心,因很多反中亂港分子死心不息、蠢蠢欲動,經常在網上發表言論煽動仇恨、鼓吹別人犯嚴重罪行,或令人自我激化,故要居安思危。他說本港恐襲風險維持中度,即無具體情報顯示有恐襲威脅,但仍有可能發生,而海外不同地方仍有恐襲事件,不排除在港發生,故要加強情報蒐集。 對於有新聞機構接連停運,令人憂新聞自由受損,蕭澤頤稱,新聞自由受《基本法》保障,外界指控警方殺雞儆猴令媒體相繼停運,但媒體停運是其選擇,警方只針對相關罪行,並非個別行業或機構,又說自由建基於法律責任及義務,若不守法,不能夠亦無資格談自由。 號召反政策違法否 「看意圖」 蕭澤頤指不少報章媒體現仍批評政府官員,甚至譴責、諷刺亦無問題,最重要是不可透過言論鼓吹、激化甚至煽動令人作不法行為。早前「眾新聞」稱因無法掌握「紅線」而停運,蕭說「紅線」就是法律條文,新聞從業員有責任守法,要真誠報道準確資訊,才可獲言論及新聞自由權利保障,若觸涉港區國安法,警方會果斷執法。 拒透露對記協行動細節 假若媒體批評政策並號召人向政府表達反對意見,蕭澤頤稱要視乎證據,最重要不是看其行為及性質,而是有否意圖鼓吹或煽動其他人做違法行為。對於報章評論版印有免責聲明,表明旨在指出制度的錯誤,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仇恨,蕭認為「有關聲明無太大意思,唔能夠話無做就無做,唔能夠自我催眠或陶醉話唔係呢回事」,假若犯法,有免責聲明亦無作用。 職工會登記局早前要求記者協會交資料,被問警方下一步會否針對記協和香港外國記者會,蕭稱個別部門行動應向部門查詢,重申最重要是有無意圖做出違國安的罪行。至於保安局長鄧炳強早前促記協公開會員名單及帳目,蕭稱不便透露個別團體行動細節,只強調任何團體違反國安法,警方會果斷執法。 稱赴洪宴非應酬 工作需貼地 因出席本月3日港區人大洪為民生日宴而須檢疫,蕭澤頤稱「經一事長一智」,他和團隊在疫情改善前會盡量避免出席不必要的社交場合。行政會議成員、前保安局長葉劉淑儀曾稱紀律部隊首長握有實權,應檢點及減少應酬,蕭則認為出席生日會與「應酬」不同,重申出席目的是加強與市民溝通,又說警務工作要「貼地」,聆聽市民對警方工作的意見,才有效達到市民要求,增加他們對警方的信心。 不同意反修例失兩代人 予機會「救番佢哋」 蕭澤頤另在商台《政經星期六》表示,「黑暴」期間社交媒體假新聞、假消息氾濫,現警方對於假新聞、假消息,要求在兩小時內盡快澄清。 蕭又稱,不同意反修例事件令社會失去了兩代年輕人,相信社會若給青年一次機會,「有機會救番佢哋」,但若不幫助他們,仇恨可能會繼續,屆時可能不止影響兩代人。 資料來源
【明報2022.1.30】浸大學生會編委會不滿校方要求刪減校內刊物部分內容,編委會內閣前晚宣布總辭,浸大昨凌晨發聲明表示憤慨,稱收到投訴並徵詢法律意見後,認為部分內容可能涉及違法行為,而與編委會商討。校方稱即日起中止與編委會的所有關係,並對有關學生啟動紀律程序。 稱接投訴詢法律意見 或有內容違法 浸大學生會第54屆編委會內閣「楚鳴」前晚先後發聲明,稱去年校方曾就該會第二期記者招募電郵要求刪減內容,以及干預編委會就國安課程的報道,又要求該會將《浸報》54.1下架等。其後內閣再發聲明,稱浸大學生會署理會長陳詩穎企圖通過委任臨時編輯委員會。陳詩穎向本報否認指控,稱按會章現任內閣未能即時離任,學生會僅討論過後續安排的可行性,當中包括成立臨委會,強調未成事。 浸大聲明稱,一向尊重編委會編採自主及獨立運作。校方收到有關《浸報》54.1內容的投訴,並徵詢法律意見後,認為可能涉及違法行為,因而與編委會商討,並促請回收所有《浸報》54.1,同時校方強烈譴責編委會曾用「武漢肺炎」字眼,稱屬誣衊。 聲明續稱,考慮到編委會在事件的責任與態度,決定即日起中止與編委會的所有關係,取消編委會使用校內所有設施的權利,對有關學生的錯誤行為將啟動紀律程序。 資料來源
【明報2022.1.29】香港浸會大學被指早前要求該校學生會營運的校內刊物刪減部分內容,引發浸大編委不滿,浸會大學學生會第54屆編輯委員會內閣「楚鳴」昨晚發表聲明,宣布全體成員即日請辭。聲明質疑浸大率先敲響打壓學生媒體的警鐘,並對出版過的刊物及報道表示「問心無愧」。編委會採訪主任陳子煜昨晚在社交媒體引述校方稱,《浸報》54.1內容懷疑觸犯《港區國安法》,要求將相關內容下架,否則校方不排除採取行動。本報向浸大查詢,至昨晚截稿未獲回覆。 校方指涉違國安法要求下架 編委會採訪主任陳子煜指出,編委會上任以來一直受不同程度政治干預,惟本月發生的事令該會有感無法如常執行編輯工作,經仔細衡量後,決定全體成員由昨日起請辭。 浸大學生會編輯委員會昨晚發聲明,稱去年校方曾就該會第二期記者招募電郵要求刪減內容,以及干預編委會就國安課程的報道。本月初編委會報道校內升旗禮情况後,被校方要求澄清,之後校方要求停止使用「武漢肺炎」字眼。 稱政治干預無法如常工作 聲明指出,上周五(21日)校方在沒有書面通知下,要求編委會即日下架《浸報》54.1,並刪除《浸報》54.2 徵稿貼文,亦表明會阻止《浸報》54.2 的出版;聲明續稱,校方於同日撤銷編委會對浸大編委官方電郵的使用權。 編委會稱,浸大編委會一直積極行使傳媒第四權,為校內及社會不公之事發聲,編委會對撰寫過的報道,「本會內省不疚,問心無愧」。編委會又稱任期原本只剩一個多月,總辭絕非內閣所願,可惜服務空間愈見狹獈,由於不忍苟延殘喘,經仔細衡量後,決定即日起總辭。 資料來源
【明報2022.1.5】已停運的網媒「立場新聞」,其前董事、大律師吳靄儀,去年底遭警方國安處以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及後獲准保釋,該案另涉6名立場新聞時任及前董事。吳靄儀昨(4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方歸還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等文件,禁止警方存取、檢視和取用有關文件,以及向警方索償。 原告為吳靄儀,被告為警務處長。入稟狀指稱,警方根據《港區國安法》43條實施細則附表1條例,於2021年12月29日獲得西九龍法院裁判官批出的手令,容許警方進入其位於香港島半山區的寓所,執行手令。 入稟狀要求法庭頒令警方歸還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的資料,以及不屬手令權限的材料予原告;禁止警方在沒有原告同意下,存取或檢視上述兩類的資料。 另原告要求法庭,就警方檢取材料的檢查、影印及複製、審視哪些屬受爭議檢取材料過程、交還受爭議材料的正本及副本,以及警方保留不屬爭議的材料上頒下相關指引。原告亦要求檢視警方索取其材料所造成的損失,並要求警方賠償。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