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序 Timeline
【立場 2021.07.11】香港電台前節目主持人曾志豪,上月突遭港台解僱,今(11日)於 FB 發文稱已身處台灣,並向友人致歉,「也是沒能好好和各位說一聲道別」。 現年 43 歲的曾志豪,畢業於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曾長期擔任港台時事節目《頭條新聞》主持,以小豪子的角色諷刺時弊深入民心。他在港台任職 16 年、一直是合約制(CAT II)員工。上月18日,在他主持電台節目《瘋 Show 快活人》後,即被上司約見,告知解僱消息。他當時在FB表示,自己「已離開了香港電台,可惜無機會正式和聽眾說再見」。 資料來源
【明報2021.7.10】反修例紀錄片《理大圍城》發行商影意志影院早前遭藝發局終止第三年的年度資助,決定自資於7月10日在饒宗頤文化館演藝廳舉行《香港短片馬拉松》放映,至昨日兩部短片未獲批電檢准映證,影意志稱饒宗頤文化館單方面取消場地租用,稱放映「面對各方面打壓阻攔,一波三折下被迫取消」,安排全額退款。 影意志斥「拖延戰術」軟性阻放映 影意志影院昨於facebook發帖文稱,6月8日將《香港短片馬拉松》內的7部短片的電檢准映證申請呈交至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同月25日其中5部短片已獲准映證,但其餘兩部短片至昨日仍未有結果,批評處方「一味使用拖延戰術,期望軟性阻止某些類別的電影上映」,並稱類似情况在《電影檢查條例》加入考慮國家安全要素後已非首例,嚴重影響創作自由。 《立場新聞》報道未獲准映證的兩部短片是《天暗亦明》和《出去》,前者講述主角「從香港孤身渡台,寄人籬下倍添鄉愁」,後者關於「冷氣軍師」在「元朗黑夜」兩星期後被女友召喚上街的經歷。 除了准映證問題,影意志表示6月初向饒宗頤文化館表示希望租用場地放映《香港短片馬拉松》,經連串溝通、場地視察及支付場地租金,至本周一文化館要求快速提交電檢准映證才核實場地租用,翌日影意志發送已獲得的准映證,惟文化館當晚稱「經慎重考慮,認為有關活動並不適宜在本館進行」,單方面取消影意志場地租用。 引述報刊辦稱檢片申請資料有誤 影意志稱緊急安排其他私人場地放映以及通知觀眾,惟昨「收到消息指有人向私人場地表示因為場地沒有娛樂牌照,如果活動如期舉行會通知食環署」,故無奈取消放映,門票全額退款。影意志又稱,昨收到電影報刊辦電郵表示,「檢片申請表格上提供的放映場地資料明顯有誤」,故拒絕處理餘下兩部短片。 影意志嚴正要求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處交代相關決定詳情,以及香港電影發展局、藝發局跟進打壓本地合法藝術團體、合法放映、創作自由的局面,並重申只想正常放映不同香港本地電影。 電影報刊辦拒評個別事件 饒宗頤文化館稱不回應 電影報刊辦回覆稱不評論個別事件,而一般若影片實際上映安排與送呈人申請時提交資料不符,電影檢查監督發出的核准證明書或豁免證明書將不適用,送呈人須繳回已豁免費用;至於仍處理的影片,電影報刊辦檢查員會退回送呈人更正資料。饒宗頤文化館則表示不作回應。 資料來源
【明報2021.7.5】《港區國安法》實施一年,康文署數度因檢討書籍是否違反國安法,把書本從公共圖書館下架。康文署上周回覆查詢稱,至今累計暫停借出72項館藏,比去年7月初的9本增7倍。有書商表示,本港社會陷入白色恐怖氛圍,從作者、出版、印刷到發行商也不願「惹上麻煩」,有作者亦因對現况失望,不願回顧自己一年前的時評,拒絕文章結集出版。 康文署去年7月、今年5月初及5月底已把34本書從公共圖書館下架,《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著作及上月停刊的《蘋果日報》舊報章近日亦悉數下架。本報日前再向康文署查詢下架程序、準則、覆檢時間,以及由何人決定下架書目,署方未有回應,只稱當發現有關館藏內容可能涉嫌違反國安法,會暫停有關館藏的服務,與有關部門研究內容是否違反有關法例。 過去一年,出版界覓作者、出版商、印刷商亦屢碰壁。突破書誌《Breakazine》曾停止出版62期刊物《危險閱讀》,因內容涉及國安法下出版書籍的憂慮;團體「傘下的人」上月原計劃出版涉及言論自由的書籍,出版商卻突然以擔心書展「出事」為由拒絕。 次文化堂社長彭志銘說,整個香港社會也在自我審查,在白色恐怖氛圍下,「一條龍」式從作者、出版商、印刷商至發行商也不想冒險「惹上麻煩」,「不止是(害怕)牢獄之苦,可能整間公司也要倒閉,怕(當局)把自己定位、定型」,故索性不出版,「大家該怎樣去應對?無法應對」,持非建制、獨立看法的書本今年已不復見。 多作者拒為時評結集 憂被追究 他早前向本報表示,曾向數名作者查詢將已刊於報紙的時評或文章結集成書,惟全數拒絕,因擔心被當局追究。他日前再透露另一主因,是有作者不願再回顧一年前的言論,「原來我(作者)所說的都是廢話、一廂情願,重看也傷感」,慨嘆有識之士亦有這樣的想法,社會相當可悲。 他說,去年國安法出台時稱法例無追溯權,惟這一年來所見,早至10多年前、無關時政的書目也被指涉違國安法而被公共圖書館下架,現時社會根本無法知道國安法的界線,也無法有所回應,「不是紅線,是隱形線」。 資料來源
【明報2021.7.4】壹傳媒集團旗下《蘋果日報》、《壹週刊》相繼停刊,壹傳媒工會昨日在社交平台刊登解散啟事。工會表示,根據會章,會員必須是壹傳媒員工,而隨着集團絕大部分香港員工已於本月1日離職,工會的歷史任務亦已結束。壹傳媒近千名員工被遣散,記協昨日宣布成立「壹傳媒失業緊急援助金」,透過眾籌向壹傳媒前員工發放緊急失業援助金,詳情將召開特別會員大會討論。 壹工會稱,工會即將啟動解散程序,詳情稍後公布。至於員工離職補償問題,工會現任理事在工會解散後繼續跟進,短期內會保留工會的facebook專頁作發放消息之用;工會又感謝記協向壹傳媒員工提供經濟協助。 工會:理事繼續跟進補償問題 記協昨日宣布成立「壹傳媒失業緊急援助金」,並將召開特別會員大會,尋求會員同意透過眾籌向壹傳媒前員工發放緊急失業援助金。記協又稱,收到市民提供價值約26萬元的「阿布泰國生活百貨」現金券及價值3萬元的「同人辦館」現金券,希望轉交給壹傳媒前員工。 稱收到26萬元百貨現金券 記協安排兩輪領取 記協將安排兩輪領取時間,首輪領取期為7月5至16日,壹傳媒前員工帶同5月1日後的員工身分證明,例如糧單、職員證副本等,可到記協辦公室領取500元阿布泰國生活百貨現金券,首60人可另領取500元同人辦館現金券;完成首輪領取,記協整理剩餘的現金券後,再安排次輪領取。 資料來源
【明報2021.7.3】反修例紀錄片《理大圍城》發行商影意志被藝發局終止第三年的年度資助。藝發局聲明稱,影意志近年發行影片尤其《理大圍城》引起關注,局方就藝團表現及發行影片對社會負面影響已作決定,認為不適合獲年度資助。藝發局主席王英偉接受查詢稱,影意志的《理大圍城》「美化暴動事件」,以及該團體政治化傾向是終止資助的原因。影意志藝術總監崔允信稱,無論有否資助,亦會繼續合法推動獨立電影。 民政局:未資助製《理大圍城》 翻查民政事務局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的文件,影意志自2019/20年度開始獲發3年的「年度資助」,至2020/21年度已獲兩年撥款及額外活動撥款共190萬元。民政事務局重申藝發局從未資助影意志製作電影《理大圍城》,稱該影片是影意志安排在其籌劃的「香港獨立電影節」播放的其中一部影片。影意志獲批的第三年涉及76.8萬元撥款,原定7月批出。 藝發局表示,影意志近年發行的影片,「尤其《理大圍城》」,受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藝發局就影意志表現及所發行之影片對社會的負面影響已作決定,認為團體不再適合獲「年度資助」。藝發局昨稱,影意志2月向局方提交第三年撥款申請,局方按既定程序由評審小組、藝術支援委員會及藝發局大會決定,倘藝團過去或現在表現未如理想,局方可於資助年度內任何時間削減或終止該藝團於第二年、第三年資助年度尚未支付的資助部分,局方亦會在資助年度內定期評核藝團表現,當中包括其對社會影響等。 王英偉:國安法下須考慮對社會影響 藝發局主席王英偉昨接受查詢稱,因《國安法》通過後須考慮團體對社會影響,而《理大圍城》引起社會不同反應,涉嫌美化暴動行為,認為以公帑資助影片發行團體並不合適,並稱有關團體的工作政治化。 被問到影意志過去着力推動本土電影,亦有意見認為電影需面向及記錄時代,王英偉說,推動獨立電影不一定由政治入手,指如《十年》等含政治意識的電影屬「鳳毛麟角」,「香港99%(電影)都沒有這些」;又以海外獲獎的電影《一念無明》、《黃金花》為例,有關電影亦批判社會,「但不是談政治」。 影意志藝術總監崔允信接受查詢稱,無論有否資助,他們都會繼續合法地推動獨立電影藝術。 資料來源
【明報2021.6.30】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筆名為「盧峯」的前《蘋果日報》社論主筆馮偉光,昨日傍晚獲准保釋,不久後壹傳媒(0282)亦發通告,公布與潛在買方簽訂意向書,計劃出售擁有台灣《蘋果日報》(下稱台蘋)全部股權的子公司Amazing Sino,或下月底前簽訂正式交易協議。壹傳媒經歷多次有高層涉國安法拘捕及被凍結資產後,主要業務已在壓力下結束營運,若餘下的台蘋業務亦出售,有可能會被港交所勒令退巿。不過,有會計界人士認為交易能否完成暫屬未知之數,因有指本地銀行全面凍結壹傳媒的銀行帳戶。 壹傳媒早前向保安局申請解凍部分資產,以向員工支薪。本報昨向保安局查詢進展,局方重申案件已進入法律程序,不作評論,局長會依法處理申請。 會計界:資金禁出入 除非現金交易 壹傳媒公布,昨日與一名潛在買方簽訂意向書,計劃出售擁有台蘋全部股權的子公司Amazing Sino。集團表示,建議須待簽訂正式合同及經過盡職審查後方能完成,潛在買方預期於今年7月9日或之前完成以上事項,致力於今年7月30日或之前簽訂正式交易協議。 壹傳媒目前仍停牌。壹傳媒近年多次出售台灣業務及資產,包括在台多個物業,而今年4月亦曾洽出售台蘋及位於台灣一所物業全部股權,惟集團終以買方條件不符公司利益為由無完成交易。 壹傳媒旗下香港業務,包括《蘋果日報》、《壹週刊》及其網上新聞平台「蘋果動新聞」,上周宣布因嚴重受壓結束營運,相關業務佔集團2019/20年度約七成收入,餘下三成基本就來自台蘋業務,倘今次交易完成,將意味壹傳媒再無任何明顯經營收入來源。據上市規則,倘港交所認為上市公司無足夠業務營運支持上市地位,可勒令公司退市。 不過,有不願具名的會計界人士認為,交易能否完成仍是未知之數,除定價方面的不確定因素外,因有指本地銀行目前全面凍結壹傳媒的帳戶,換句話說,資金是無法存入或轉出,而絕少大額交易用現金交收,這是交易能否完成的一大不確定因素。 前《蘋果》主筆盧峯准保釋 另外,筆名盧峯的前《蘋果日報》社論主筆馮偉光本周日因涉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捕,昨晚獲准保釋。警方昨稱,馮偉光須於7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據了解,馮須繳交20萬元保釋金,7月26日警署報到。馮昨傍晚近7時離開灣仔警署時向記者說「多謝關心」,無回應問題,便登車離去。 資料來源
【明報2021.6.29】繼港台節目《瘋Show快活人》主持曾志豪早前被即時解僱,港台論政節目《自由風自由Phone》主持區家麟昨晚在節目尾聲透露不再主持該節目,他回覆本報查詢稱,昨日節目開始前大半小時才收到通知,港台向他解釋是「定期換人」。本報綜合兩個消息來源所知,港台電視部《五夜講場》、《視點31》等多個節目會停播,平日晚上黃金時段擬改播外購的內地劇集。對於自己被撤換及多個節目停播,區家麟批評政府和港台高層用盡行政權力,消滅他們不喜歡聽到的聲音。 區:被告知定期換人 港台:內部編輯事宜 對於區家麟被換的原因,港台回覆稱不時檢討節目內容及人手安排,有關節目最新人手安排屬港台內部編輯事宜,不作個別評論。 消息透露,港台電視31台周一至五晚上黃金時段的多個原定節目擬停播,有可能改為播放內地劇集。原定逢周二晚8時播放的《視點31》,節目表顯示會改為重播《大學問》訪問港隊代表李慧詩和曹星如。至於將停播節目的名單,港台昨晚未有回覆。商經局上月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表示,會進一步在港台加強製作或播放認識一國兩制及了解國家的節目,包括購買內地製作的相關電視節目。 區家麟昨晚於《自由風自由Phone》尾聲說,主持該節目11年,與聽眾建立了感情,現時是一個段落的終結,「我們都是講事實講道理,聽多啲唔同人嘅意見」。他向本報稱早已預計在如今的政治環境下會被換走,估計與他在港台以外寫的文章有關。他強調自己主持節目多年,有責任發問、講清楚事實、對離奇古怪言論提出質疑,強調絕少在主持時表達己見和評論。昨晚與區一同主持節目的評論員、新民黨甘文鋒稱對事件感「好突然」,「同區家麟夾住做節目都好舒服」。 區料涉港台以外寫文 強調做主持鮮表己見 今年3月15日的《自由風自由Phone》討論中央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當中訪問港區人大代表吳秋北,吳提及選舉要有穩定性,區家麟說選舉總是不穩定,問對方是否需要預知結果的選舉,吳隨即質疑「香港電台你是咩立場?……你呢個是咩態度,係咪真係做節目㗎你?」,區回應稱自己只是提問。 另外,港台電視部清談節目《五夜講場》單元「學人串社科」主持梁啟智,昨晚在facebook稱收到通知《五夜講場》要終止。他向本報稱,港台解釋是7月會「變陣」,已通知製作團隊不用繼續做節目。 他認為事件與過去一段日子香港傳媒受到衝擊有關。他對《五夜講場》終止感突然及可惜,形容是香港難得的節目,將學術世界艱深的議題用淺白方式與觀眾分享。 港台工會:極憂慮持平批判聲音消失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表示,對區家麟被終止主持節目感可惜難過,極度憂慮持平與批判聲音陸續在大氣電波中消失,管理層不止一次以「不時檢討節目內容及人手安排」為由,令人質疑是敷衍員工及公眾。工會稱若粗暴叫停《五夜講場》製作,殺死節目,等同摧毁獲得公眾認同的品牌,做法不符港台和公眾利益。 資料來源
【明報2021.6.27】壹傳媒早前向保安局申請解凍部分資產,《蘋果日報》上周三(23日)宣布停刊至今,保安局仍未批出或拒絕壹傳媒的申請,據了解,保安局上周五(25日)要求壹傳媒董事會先交出員工名單,才考慮是否批准解凍資產。有《蘋果》員工表示,自上周一直流傳警方會再拘捕員工的消息,不少員工一直擔心隨時被捕,更有人已與家人離港,他認為保安局取得員工名單不一定會解凍資產,質疑政府趕盡殺絕。 工會:倘轉交資料 應先獲員工同意 據悉,保安局前日就壹傳媒申請解凍資產去信董事會,稱解凍條件是交出員工名單,董事會仍未有決定;壹傳媒前日向員工發電郵透露,保安局要求索取涉個人資料的敏感資料。壹傳媒工會表示,同意處理員工薪金補償問題時,必須保障員工資料私隱,公司若要將員工個人資料轉交第三方,應先獲員工同意,現時仍有待管理層披露保安局索取的資料詳情,工會將積極跟進。 本報向保安局查詢是否向壹傳媒董事局提出解凍資產的條件,該局發言人未有回應,僅稱保安局長會依法處理有關已凍結的財產的申請。 憂大規模拘捕 有員工已舉家離港 有《蘋果》員工表示,有同事自上周得知《蘋果》將停刊,以及傳出警方會再大規模拘捕《蘋果》員工消息後,由於擔心自身安全,現已與家人移居外地。該員工形容,雖然《蘋果》已停刊,但擔心警方再拘捕《蘋果》員工的傳言成真,「(警方)𠵱家無話唔拉喎!」他相信,若保安局要求取得員工名單,沒有同事會同意,公司律師也不會同意,他質疑,當局以解凍資產為名向公司取得名單後,可再拘捕員工,甚至不容許員工出境。 員工懷疑保安局真正意圖 另一名《蘋果》員工指保安局的要求無理和奇怪,他說《蘋果》已停止運作,當局已沒有任何合理原因凍結相關公司資產,應盡快無條件解凍資金,令《蘋果》等3間公司可以履行勞工法例的責任,不要逼公司犯法。他又說,在報紙和網站停刊和內容全面移除下,保安局仍索取員工名單,會令人懷疑保安局的真正意圖。 資料來源
【明報2021.6.26】就《蘋果日報》停刊,美國總統拜登周四(24日)透過白宮發表聲明,形容對本港和全球的傳媒自由而言是「傷感的一天」,並敦促中央釋放被扣押的新聞工作者和傳媒高層。有美國參議員要求拜登制裁令《蘋果》停刊的人和機構,亦有參議員動議向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所有員工頒授國會金章。特首林鄭月娥昨日表示,留意到外媒嘗試淡化《蘋果》行為只是「journalism」(新聞工作),但她稱事件不是新聞報道和新聞自由的問題,強調政府工作依法辦事。 促中央釋放被扣押新聞工作者 拜登在聲明形容《蘋果》是香港所急需的獨立新聞堡壘,指北京加強打壓的程度,已令《蘋果》停刊。他表示,北京透過拘捕、威嚇和強行通過《港區國安法》,以壓制言論自由,以權力打壓獨立的傳媒,令異見噤聲。拜登又稱,獨立的媒體在具活力及繁榮的社會中扮演寶貴角色,尤其是對香港以至世界任何民主受威脅的地方,他強調新聞工作不是罪行。 參議員倡制裁相關個人機構 向蘋果員工頒國會金章 路透社報道,美國共和黨參議員杜美(Pat Toomey)和民主黨參議員范霍倫(Chris Van Hollen)發公開信,要求拜登政府動用《香港自治法》,制裁造成《蘋果》停刊的相關人和企業,以及與他們有生意往來的銀行。另一名共和黨參議員薩斯(Ben Sasse)則動議,向黎智英及被捕的《蘋果》高層,以及所有《蘋果》員工頒授國會金章,以表揚他們在共產黨的政權威脅下,對香港自由及民主的貢獻。 歐議會31議員聯署批打擊自由 歐洲議會31名議員聯署向林鄭月娥發公開信,關注及譴責當局拘捕《蘋果》5名管理層、搜查壹傳媒大樓及令《蘋果》停刊,形容是獨裁行為。信件形容,事件是實施《港區國安法》以來,首次有傳媒人被捕,批評是對新聞自由的攻擊和違背《基本法》保障的自由。 林鄭月娥昨日見傳媒,兩度被問及對《蘋果》停刊的看法,她表示,所有政府工作都是依法辦事,現處理的是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並不是在打擊新聞自由。她說留意到外媒嘗試淡化《蘋果》行為只是「journalism」(新聞工作),但她指事件不是新聞報道和新聞自由的問題,又說衍生的僱員問題,只能以勞工條例處理。 被問到沒有「六四」、沒有「七一」、沒有《蘋果》的香港,是否她願景中的美麗新香港,是否用以換取中央支持她連任。林太指問題具高度揣測性,表示其願景是香港在全面貫徹一國兩制下,以「一國」為本,善用國家給香港的「兩制」,「是一個經濟高度開放的香港;是一個維護市民應有、依法享有的權益和自由的香港」。 外交部斥無根據 促停插手港事務 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回應拜登的聲明,斥美方言論毫無事實根據,他說只以新聞機構及其負責人涉案而認為事件是打擊新聞自由,「這不是裝糊塗,就是別有用心、顛倒黑白」,督促美方停止插手香港事務。 戰略研究學者袁彌昌分析,拜登在本月初的歐洲之行取得成果,團結西方國家對抗中國,亦開始將香港以至新疆問題連結到人權議題,因此他針對《蘋果》的聲明,也提到打壓言論自由的內容。他說香港問題在拜登的對華政策上,有標誌性的位置,以彰顯西方價值觀和立場,但認為拜登不會因此採取新的制裁行動。 資料來源
【明報2021.6.26】已停刊的《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及後獲准保釋,她前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方歸還新聞材料及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等文件,且要求法庭頒禁制令,禁止警方存取、檢視和取用新聞資料及屬法律專業保密權(LPP)等材料,以及向警方索償。這是繼《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及蘋果動新聞前總監張志偉入稟後,第3名《蘋果日報》員工入稟,挑戰警方手法的合法性。 無關所涉國安罪 指警無權檢走 原告為陳沛敏,被告為警務處長。入稟狀指稱,警方於2021年6月17日獲得西九龍法院裁判官批出的手令,警方根據《警隊條例》第50條下的「涉嫌人士的逮捕、扣留與保釋以及涉嫌財產的檢取」及《港區國安法》43條實施細則附表1條例取手令,容許警方進入她位於將軍澳的寓所,及將軍澳的壹傳媒大樓,執行手令。 入稟狀要求法庭下令歸還4類檢取材料予原告,包括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資料、屬《釋義及通則條例》下的新聞材料、不屬手令權限的材料、與《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無關的材料,並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警方在沒有原告同意下存取、檢視和取用上述4類材料。 要求頒取用指引並索償 原告同時就檢取材料的檢查、影印及複製、審視哪些屬受爭議檢取材料過程、交還受爭議材料的正本及副本、就警方保留不屬爭議的材料的四方面上,要求法庭頒下相關指引。另外,原告要求警方賠償。 資料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