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2021.12.09】觀塘黃店「朝花夕拾(Favilla)」曾於店內售賣由已解散香港眾志包裝的「自救口罩」,包裝寫上「ASTM level-1」及「NOT MADE IN CHINA」字樣,被海關發現質素未達訂明標準。朝花夕拾及其董事早前承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遭判罰二萬元,今( 9 日)不滿刑罰過重,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刑期覆核。裁判官認為,無論被告是否被眾志誤導,都不應在未得相關檢測報告前,便開始售賣,案情嚴重,但考慮到控辯雙方溝通問題,令法庭誤以為從衝刺貨倉搜出的口罩與被告有關,遂改判罰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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