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2022.4.20】2021年立法會選舉期間,一男一女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轉載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的帖文,涉煽惑他人在選舉投白票,遭廉署起訴。兩人早前承認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辯方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求情,形容本案所涉的新法例是特別的,與其他煽惑罪不同,強調投白票本身並不犯法,惟鼓勵他人投白票才屬違法。主任裁判官錢禮判兩人監禁2個月,緩刑18個月,下令他們支付1000元堂費。本案成為該法例生效後首案。
辯方:新例特別 白票本不犯法
被告分別是銷售員陳健民(36歲)及辦公室助理梁月嫦(65歲),各被控一項「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陳被指在2021年10月30日至11月9日犯案,梁則被指於同年10月30日至12月16日犯案。
辯方求情時稱,兩人初犯及有悔意,首被告在廉署調查時已刪帖文,將對選舉造成的影響減至最低;而學歷不高的次被告對資訊科技的知識不足,才會點擊分享帖文,無證據顯示該帖文被閱覽或讚好,她亦因本案缺席母親在海外的喪禮。
兩人轉載同日 廉署發稿指違法
辯方望法庭分別判兩人社會服務令及緩刑,主任裁判官考慮到相關報告及求情,以監禁3個月為量刑起點,就認罪扣減刑期後,最終判監兩個月、緩刑18個月。梁聞判後與親友相擁而泣。
案情指出,許智峯於選舉提名期前夕,在facebook專頁發帖文提倡「如水計劃」,煽動投白票以示對政府的不滿。兩被告翌日轉載帖文,廉署同日發新聞稿指相關行為屬違法。兩人同年11月被捕,並在錄影會面承認轉載帖文。另外,許智峯涉煽惑他人投白票,遭廉署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