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店」賣眾志「自救口罩」 認違《商品說明條例》罰款二萬元


【立場2021.11.11】觀塘黃店「朝花夕拾(Favilla)」曾於店內售賣由已解散香港眾志包裝的「自救口罩」,包裝寫上「ASTM level-1」及「NOT MADE IN CHINA」字樣。海關隨後拘捕多名前眾志成員和「Favilla」董事,指口罩包裝的「ASTM Level 1」標示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前眾志成員成立的衝刺有限公司早前已認罪被罰款一萬元,而涉案「黃店」朝花夕拾有限公司及其董事,今( 11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由指示律師代表認罪,兩項傳票共被罰款兩萬元。

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