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


時序 Timeline

2022
歐盟報告指港民主嚴重倒退 港府斥不實無端批評

【明報2022.5.21】歐盟昨日發表《2021年香港年度報告》,提及中央修改本港選舉制度、47名民主派人士涉初選案被捕及警方搜查《蘋果日報》和「立場新聞」等事件,指本港民主進程嚴重倒退,《港區國安法》損害「一國兩制」原則,形容去年屬「香港有效政治反對聲音的終結」(the end of effective political opposition in Hong Kong),掀起公民社會深層次改變。港府昨晚發聲明強烈反對「無端批評和不實評論」,並就立法會換屆選舉、國安法、司法獨立及新聞自由四方面反駁。 報告指立選僅一非建制當選 162人涉國安被捕 「已步入極權」 歐盟昨發表全長20頁的報告,大部分篇幅涵蓋本港政治及社會發展,指大多數泛民主派正身陷囹圄或流亡,眾多公民組織解散,若干國際組織撤走,形容本港去年已步入極權主義,國安法實施的影響比預想中更強烈。 報告提及,立法會選舉直選投票率見新低,最終僅一名自稱「非建制派」當選,同時47名民主派人士涉前年初選案被捕。報告指出,逾1萬人涉反修例示威被捕,當中不乏年輕人,而至去年底共162人涉違國安法被捕,包括社運人士、立法會議員、記者及學者,99人被起訴。報告另提及本港移民潮、集會及新聞自由,以及「清零」抗疫方針引起外界對港國際樞紐地位的質疑等議題。 港府:新選制廣泛代表公平競爭 國安部門依證據執法 港府昨發聲明反駁,重申本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敦促歐盟停止借香港事務干預國家內政。聲明反駁,去年立法會選舉彰顯新選舉制度的廣泛代表、政治包容、均衡參與和公平競爭,而國安執法部門均根據證據等採取行動,與受查者的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並在有充分證據下才起訴,強調特區堅定不移維護法治和司法獨立。聲明亦形容本港傳媒環境蓬勃依然,強調只要不違法,傳媒評論或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並無受到限制。 資料來源

香港會計手足工會收警告 被指活動違會章規定

【明報2022.5.21】香港會計手足工會在社交媒體上表示,本月18日收到職工局的警告信,稱就不同範疇活動向該會警告,指該會違反《職工會條例》(條例)和作為職工局已登記的會章規定。勞工處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職工會登記局於5月16日向香港會計手足工會發出警告信,要求該會採取措施,確保遵行《條例》及已登記會章的規定。 根據職工會登記局資料,香港會計手足工會於2020年2月登記成立,當時申報有242名會員。該會2020年6月曾向香港會計師公會遞交聯署信反對《港區國安法》,亦曾在去年7月1日擺街站派發文宣,向公眾講述政府改革會計專業規管制度對會計界影響。 勞工處表示,2021年5月至今年4月,有1間職工會因違反《條例》而被取消登記。翻查職工會登記局今年1月的公布數字,截至2021年底共有1472個僱員工會,而去年有63個職工會撤銷登記,當中包括有成員涉國安法案件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而2019年反修例運動後成立的新公務員工會亦於去年自行解散而撤銷登記。 資料來源

國安警令黃洋達刪熱時敏感內容 「香港國旗」比賽專頁移除

【明報2022.5.19】網媒《熱血時報》創辦人黃洋達昨表示,警方國安處通知他們刪除網站和社交媒體的「敏感」內容。據了解《熱血時報》曾在2016年5月於網上舉辦「香港國旗設計比賽」,被指有煽動港獨、公然鼓吹分裂國家之嫌,而《港區國安法》在2020年實施後繼續保留相關作品亦是挑戰法律。警方稱不評論個別個案,任何行動皆按實况依法處理,並引用國安法稱,可要求任何人移除危害國安的電子信息。 黃洋達:未被捕 已按要求處理 黃洋達昨在facebook表示,警方國安處昨晨到他的寓所和辦公室。他稱暫時沒被捕,現時人身安全並可自由活動。他昨回覆本報查詢,證實「敏感」內容刊登在《熱血時報》,至於國安處採取的行動及涉及的「敏感」內容,他就拒絕披露。被問會否刪除或徵詢法律意見再行動,他只說「按照要求已經處理」。 消息指,熱時舉辦的香港國旗設計比賽共收集63幅設計,2000多人網上票選得獎作品。「地區國旗」含「分裂國家」意圖,國旗是國家象徵,代表國家獨立主權和國民尊嚴,各國都訂立嚴謹法例保護國旗及捍衛國家主權。記者昨日搜尋這項比賽字眼,有關facebook專頁和網站已移除。 警方回覆查詢,稱根據國安法第43條及實施細則附表四,任何人曾在電子平台發布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安罪行,或相當可能導致危害國安發生的電子信息,警方可要求移除。香港監察今年2月稱,留意到部分香港網絡供應商無法連線至組織的網站,當時警方引用相同條文回覆本報查詢。 記協主席陳朗昇表示,不用「拉人封艇」固然是好事,惟促請警方公布更多案件資訊。他稱熱時同時營運網台,不時評論時政,如當局未清楚界定什麼內容有問題須執法,什麼內容只需勸誡,營運者只能猜度執法的尺度。 資料來源

612基金 警投訴律師大狀失當 消息:有人涉稱「義務」代表被告 收基金費用

【明報2022.5.13】為反修例運動被捕者提供法律支援的「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涉「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被警方國安處拘捕。警方昨表示刑事調查期間,發現一些律師和大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涉嫌作出專業失當行為,已向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投訴。消息稱,至少數十人被投訴,警方發現個別大律師向司法機構聲稱以義務形式代表被告,但有收取612基金費用。 何秀蘭獄中被捕 繼基金4名信託人陳日君、許寶強、何韻詩及吳靄儀被捕,消息稱國安處昨拘捕在囚信託人、立法會前議員何秀蘭。警方昨稱被捕兩男兩女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正服刑的67歲被捕女子繼續還押。 大律師公會:按程序處理投訴 律師會:有需要會紀律聆訊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回覆本報查詢時證實收到國安處轉介投訴,會根據既定程序處理,並說公會重視會員操守及紀律。律師會表示,不評論有關警方投訴律師事宜,若律師會有理由相信任何律師違反相關條例,將按照既定程序調查,如有需要,會將案件轉介律師紀律審裁組召集人安排紀律聆訊。 反修例運動期間,不少律師及大律師擔任義務律師。消息稱,警方調查案件期間發現部分律師及大律師曾收取612人道支援基金費用,協助處理反修例案件時疑涉違反專業守則,包括個別大律師向司法機構聲稱以義務形式代表被告,惟實際上有收取基金支付的費用。據悉,至少數十人被投訴,投訴內容除有關義務與否,亦指控有大律師直接收到612基金簽發的支票。一般而言,大律師要經過事務律師委聘,支票由事務律師簽發。 綜合多名法律界人士,一般而言,律師不會直接向法庭申報費用或提供相關開支文件,部分被告可向法援署申請額外委聘年資較淺的大律師參與案件,法援署有時會要求這些大律師說明是否義務參與案件,並在案件判辭中反映關係。部分大律師或有收取612基金酬金(honorarium),名義上並非大律師與被告之間的法律開支。 本報昨向法援署查詢是否曾向警方或兩個律師會轉介投訴,截稿前未獲回覆。司法機構稱不評論個別案件。 資深刑事律師麥樂賢(Christopher Morley)表示不評論個別情况,但說如果向法庭誤導有關費用的安排,有可能是藐視法庭,但只會引伸紀律問題由兩個律師會調查,極端情况下才會變成刑事。 熊運信:倘只收基金費用 不涉刑事 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指出,律師在刑事案件須與當事人簽聘書,列明律師及大律師收費,如律師或大律師聲稱是義務卻收取當事人費用,可涉刑事罪行;但若聲稱義務,沒收取當事人費用,只收取612基金費用,在此情况下無人是受害者,當事人無損失,不認為會涉刑事。但他強調誠信對律師是非常重要,「講大話」會令律師或業界蒙羞,可構成違犯專業操守。 《香港事務律師專業操守指引》提到,律師不得作出危及或損害個人名譽或律師專業名譽的事情,亦有就收費列出詳細指引。律師會轄下執業操守組負責調查針對事務律師的投訴,再由審查及紀律常務委員會或調查委員會決定,律師會理事會在特殊情况下亦可直接將投訴轉介律師紀律審裁組召集人。該組有權下令事務律師支付罰款、暫時吊銷執業資格、除名等。 大律師則受《行為守則》規管,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會將投訴轉介大律師紀律審裁組研訊,若被裁定專業失當,紀律審裁組有權頒布紀律處分,包括罰款、暫時吊銷或正式取消執業資格。 資料來源

涉勾結外國 612基金4人保釋 90歲陳日君、學者許寶強首被捕 警正查捐款人資料

【明報2022.5.12】支援反修例運動被捕者及傷者的「612人道支援基金」去年停運,同年警方國安處向基金信託人索資料並表明正就基金涉違《港區國安法》展開調查。國安處過去兩日以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其中4名基金信託人,包括首次被捕、年屆90歲的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及學者許寶強,歌手何韻詩及大律師吳靄儀。警方昨晚證實拘捕行動,稱調查顯示被捕人涉嫌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對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危害國家安全。4人獲准保釋,昨晚起陸續離開警署。據悉,警方已掌握多名捐款人資料,正展開調查。 教廷稱密切留意 梵蒂岡教廷昨發聲明回應稱,教廷得悉並關注陳日君被捕,並密切留意事態發展。 警方昨表示,國安處前日及昨日拘捕兩男兩女,介乎45至90歲,均為612基金信託人,涉干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行動繼續,被捕人將獲准保釋候查。警方又稱,按國安法第43條及實施細則附表二,向被捕人發出由裁判官簽發的通知書,要求他們向警方交出旅行證件,另向法庭申請傳票控告4人及一名37歲男子沒遵循《社團條例》要求,為612基金註冊。據了解,上述37歲男子為基金秘書施城威。 受助者難過 稱警應交代理據 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成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透過眾籌為運動被捕人及傷者提供法律及醫療援助,曾被官媒批評為「撐暴基金」。曾受助於基金、不願具名的X先生向本報表示,對信託人被捕感難過,認為基金幫助了很多人,警方應交代拘捕理據。新思維昨發聲明表示,警方在不影響查案情况下應公布更多消息,讓公眾了解,釋除疑慮;又指勾結外國勢力罪定義模糊不清,只有知道更多資料,公眾才能了解這罪所指向的是什麼行為。 許原往任訪問學者 機場被捕 據了解,基金信託人之一、去年9月失去嶺大教席的嶺大文化研究系前客席副教授許寶強,前日原定準備離港赴外地擔任大學訪問學者,在機場出境時被捕。許寶強是著名文化研究學者,常高調評論時政,曾表態支持佔領運動,當年罷教並到金鐘佔領區設流動課室。 消息稱,國安處昨先後拘捕3名信託人陳日君(90歲)、何韻詩(45歲)及吳靄儀(74歲)。同為「立場新聞」前董事的何韻詩及吳靄儀去年底被國安處以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拘捕,事後獲保釋。何韻詩助理昨向本報證實何被捕,但未有進一步資料交代。餘下一名信託人何秀蘭因3宗遊行集結案正在服刑,預料稍後亦會被捕。 吳靄儀及許寶強今凌晨分別離開灣仔及葵涌警署;何韻詩昨深夜離開西區警署,她雙手合十,未有發言。何前日剛度過45歲生日,在社交平台分享照片留言稱「慶幸都仲無穿無爛行得走得」。 消息:周守仁稱大家需時「回應」 陳日君2002年起擔任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至2009年退休,過往屢高調支持香港民主運動(見另稿),他昨晚11時許離開柴灣警署時沒發言。本報昨致電天主教香港教區查詢,截稿前沒回覆。 天主教香港教區輔理主教夏志誠昨晚在facebook上載一張陳日君在海灘面露笑容的照片;另有天主教徒透露,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周守仁昨晚在facebook表示「『反應』往往會造成傷害,大家需要時間和空間作出『回應』」,但沒說明是回應何事。 612基金去年8月18日宣布,因提供資金託管及收支服務的真普選聯盟有限公司短期內停運,基金決定有秩序地停運,當日起停收新個案,10月底解散基金秘書處。國安處同年9月要求基金信託人在限期前內交出捐款者等資料,又表明正就基金涉違港區國安法及其他法例展開調查。 資料來源

美議員倡制裁國安法官 司法機構:侵犯法治

【明報2022.5.11】美國前年起制裁多名內地及香港官員,據美國新聞網站Politico昨日報道,美國7名美國共和黨眾議員上周二(3日)致函美國總統拜登,要求美國行政當局擴大制裁香港範圍,包括制裁國安法指定法官、檢控官,以及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 司法機構回覆查詢時說,任何向法官和司法人員施以不當壓力,包括建議制裁措施等,均是對香港法治、獨立的司法制度,及對法官公然和直接的侵犯,絕對不能接受。司法機構稱,所有法官的憲制職責是在行使其司法權力時,不論處理任何案件(包括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須獨立和專業地以法律和證據為依據,別無其他考慮。 據Politico披露的信件,7名共和黨眾議員稱,近月香港局勢有惡化趨勢,尤其圍繞《蘋果日報》案、公民組織解散及支聯會案,稱如果不採取更強硬措施,香港境內所有反對勢力會被鎮壓。參與聯署的共和黨議員部分是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成員,例如韓裔金映玉(Young Kim),但共和黨在國會佔少數,暫亦未有參議員參與聯署,或反映類似聲音在美國朝野僅是早期醞釀階段。 中聯辦港府反擊G7歐盟聲明 另外,七國集團(G7)外長前日發聲明質疑特首遴選與普選目標背道而馳。中聯辦及港府分別發聲明,對G7及早前的歐盟聲明表示強烈譴責及強烈反對。其中,港府發言人說,新選舉制度擴大選民基礎代表性,認為任何新選舉制度削弱民主成分的指控皆是錯誤,又稱新選制及「愛國者治港」有利香港民主穩定發展。 中聯辦發言人則質疑,G7及歐盟無視自身國家民主制度缺陷,反批說法成為「國際笑柄」,並突顯強盜式雙重標準及「『以港遏華』的險惡用心」。 資料來源

支聯會拒提供資料案 陳多偉認罪今判刑

【明報2022.5.11】支聯會拒應警方國安處要求交出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和常委共5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繼梁錦威早前認罪,陳多偉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押後至今早判刑。辯方繼續爭議控方未有披露指證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的資料,控方申請公眾利益豁免權(Public Interest Immunity)(PII),拒絕向辯方披露。《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畢陳辭後押後至今天就申請作裁決。 鄒幸彤促披露「外國代理人」資料 控方申公眾利益豁免權 5名被告為鄒幸彤、鄧岳君、梁錦威、陳多偉及徐漢光。無律師代表的鄒幸彤自行陳辭稱,控方申請豁免的內容並非辯方所求,辯方由一開初只求控方披露支聯會屬於哪個國家或組織的「外國代理人」,以及與該外國是什麼關係,一度天真地相信控方會給予答案,然而至今相隔8個月,控方卻以不可披露警方調查等為由繼續隱瞞。 控方又表示,支聯會是否外國代理人與本案無關;辯方則質疑,此舉或會構成允許警務處長將「外國代理人」標籤貼在任何人身上。 陳多偉的案情指,國安處於2021年8月25日發出書面通知要求支聯會提供資料,送達予陳多偉等幹事,及後陳多偉與其他幹事於9月7日到警總遞交公開信,表明不會向國安處提供被要求的資料。 陳多偉在同月8日被捕,在警誡錄影會面下稱自1996年起已任支聯會義工,2020年起成為幹事。警方翌日搜查六四紀念館及支聯會倉庫,檢取多份會議紀錄和財務報表等。 控方指,支聯會幹事陳多偉並未盡應盡的努力繳交文件。法庭書記讀出案情期間,兩度誤將「支聯會」讀成「民建聯」,被羅官提醒。 資料來源

港新聞自由排名80變148 遜盧旺達 無國界記者指傳媒成去年打壓目標 港府:傳媒環境蓬勃

【明報2022.5.4】昨日是世界新聞自由日,無國界記者組織(RSF)發表《2022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報告》,香港在全球180個國家及地區排第148,大跌68位,跌幅為全球最甚,較菲律賓、盧旺達、利比亞更低,與38國被歸類為狀况「艱難」。RSF東亞辦事處主任艾瑋昂(Cédric Alviani)稱,去年國安法下傳媒成為港府主要打壓(suppress)目標,香港新聞自由正急速消失,料續惡化。港府稱,香港傳媒環境蓬勃依然。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覆稱,特區政府一直堅定維護受《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的新聞和言論自由,《港區國安法》第四條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依法保護居民享有的該等自由。該局稱,香港傳媒環境蓬勃依然,目前在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註冊的本地、內地和海外傳媒機構共210家;傳媒一如既往可行使監督政府工作的權利,只要不違法,傳媒評論或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無受限制。 今年RSF採用5項新指標編算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包括政治脈絡、法律架構、經濟脈絡、社會文化脈絡與安全性,估算基礎為對各地違反新聞自由、侵害記者與傳媒的量化調查及透過問卷作質性研究。2002年指數首次出爐時香港排第18,近年呈跌勢,由2013年第58跌至過去兩年第80,今年再跌至第148,較曾有記者遇害的菲律賓及利比亞排名更低。 RSF:被捕停刊 港自由嚴重衰落 RSF表示,中國持續於海內外擴展其資訊控制模式,因此「由北京政府掌控的半自治區」香港是排名下跌最多者,又指中國使用立法為武器限制人民,將其隔離於其他國家外,港人深受其苦。RSF提到,本港主要獨立傳媒《蘋果日報》及「立場新聞」去年被迫停刊,860人失業,另有一批小型傳媒因憂慮法律風險停運,有新聞工作者涉國安罪行被扣押。RSF認為《港區國安法》條文模糊,無論是否身處香港,只要涉報道香港的記者都可能受影響。 艾瑋昂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這次香港排名跌幅最大,過往僅少數國家或地區曾有如此大跌幅,形容這次是歷年最嚴重衰落之一(one of the biggest downfalls ever),香港新聞自由明顯正急速消失,預計情况會繼續惡化,擔憂甚至有日與內地一樣。 艾瑋昂指出,港府前年實施《港區國安法》時先打擊政治異見者及反對派,但去年傳媒成為港府主要打壓目標,包括《蘋果日報》及「立場新聞」被「消除」,首次有新聞工作者被捕或扣押,部分小型傳媒因恐懼停運。他說國安法條文模糊,傳媒風險增加,也引發自我審查。 記協:「安全性」評分最低 顯風險日增 記協對港排名大跌表示痛心,認為這反映過去一年香港新聞界經歷艱困時期,敦促現屆及來屆政府正視本港新聞自由衰落,捍衛港人受法律保障的權利。香港在5項指標中「安全性」評分最低,100分中僅獲31.78分,排第151,記協認為這反映在港從事新聞工作面對的風險日益增加。其餘指標分數,政治脈絡為40.5分、經濟35.9分、法律架構42.58分、社會文化脈絡57.45分。 今年指數首3位為挪威、丹麥和瑞典。28國新聞自由情况被歸類為「極差」,數字錄新高,中國排倒數第六的175名,僅高於緬甸、土庫曼、伊朗、厄立特里亞及榜尾的朝鮮。 資料來源

被告認煽動分裂原減刑1/3 官納控方觀點改判 國安法設下限 男生囚3年8月變5年

【明報2022.4.30】理工大學男生涉於前年在家藏有胡椒彈氣槍等武器,並透過Telegram(Tg)頻道「抗共港獨台」出售伸縮棍等裝備,他承認《港區國安法》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刑。國安法指定法官胡雅文認為被告透過公開頻道煽動港獨及革命,並以售賣武器等方式煽暴,屬「情節嚴重」,以5年半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監禁3年8個月。控方隨即質疑國安法條文列明「情節嚴重」者最低刑期為5年。胡官終接納判刑受國安法條文所限,改判囚5年。辯方透露被告正考慮就刑期上訴。 辯方稱考慮上訴 被告呂世瑜(現年25歲)原被控無牌管有槍械、管有攻擊性武器、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共3罪,他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其餘兩罪留法庭存檔。 辯方早前陳辭稱,國安法第21條訂明,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行「情節嚴重」者須判處5至10年刑期,「情節較輕」者則須判囚少於5年。辯方認為Tg受眾不多,意見相近才會進入特定頻道參與討論,被告行為屬「情節較輕」。法官胡雅文昨則裁定被告行為屬「嚴重性質」。胡官認為Tg傳播信息快,該頻道屬公開,是向公眾傳播信息的工具,任何人包括非訂閱者均可查看,故被告有意讓任何人看到帖文,期望帖文觸及「愈多人愈好」,以促使他人違法。 官裁Tg煽暴「情節嚴重」 以5年半為起點扣減刑期 胡官續稱,被告透過售賣武器和防具鼓吹暴力,且針對中央政府對香港的主權,加上他在社會動盪及反政府情緒高漲之際犯案,增加社會動亂風險,罪行屬「情節嚴重」,刑期應為5至10年,亦須對社會及被告具阻嚇力,而被告以個人背景求情則佔比不重。胡官考慮被告在鼓吹暴力的同時,欠缺實際及周詳計劃,以5年半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之一,總刑期為3年8個月。 控方質疑減刑後不可少於5年 辯方稱認罪減刑變1/11不公 代表控方的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隨即質疑,國安法條文訂明「情節嚴重」者須判5至10年刑期,並援引一個英國案例(見另稿)稱,即使被告認罪獲扣減刑期,總刑期亦不得低於最低刑罰。 辯方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則同意法庭受國安法條文所限,但認為法庭已裁定量刑起點為5年半,若被告判囚5年,即其認罪折扣由三分之一減至十一分之一,亦對被告不公,冀法庭考慮案件雖嚴重,但並非「情節嚴重」之列,可判囚少於5年。 胡官休庭半小時後表示,在案情不變下,不應改判案件屬「情節較輕」,而法庭受上述國安法條文所限,須判至少5年監禁,故改判囚5年。被告母親在宣判一刻雙眼通紅,由友人陪同離開法庭。蔡維邦在庭內與被告交談後,表示被告及其家人正考慮就刑期上訴。 資料來源

國安拘4人無公布 涉殺鬼班當日案件 黎棟國料忙中有漏 「睇唔到咩理由唔講」

【明報2022.4.29】保安局日前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稱,截至3月底有175人牽涉國安法及相關罪行被捕。據本報統計警方已公開的拘捕行動,發現有4人在被捕後未有相關公布。警方口頭回覆稱,該4人涉及今年3月20日尖沙嘴區一宗「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案。翻查資料,警方當日在尖沙嘴調查「殺鬼訓練班」。警方未有交代拘捕4人日期及未主動公布的原因。前保安局長兼立法會議員黎棟國稱「睇唔到有咩理由唔講(此案)」,相信純屬調查有新進展而未再更新,非刻意隱瞞。 警方3月23日回覆本報稱,截至今年3月22日共171人涉及國安法和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被捕,與保安局前日交代、截至3月31日的拘捕數字相差4人,但警方並未交代該4人被捕日期、原因等案情。 當日拘兩人涉煽動 另帶走「犯聚」4人 本報前日向警方查詢,是否在3月22至31日期間再有拘捕行動、被捕人涉及罪名、未主動公布原因等。警方其後以口頭回覆稱,該4人涉及今年3月20日尖沙嘴區一宗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案,對其他提問沒補充。 翻查資料,當日警方以卧底潛入調查「殺鬼訓練班」,拘捕59歲男武術教練及61歲女助理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兩人已落案檢控。警方其後交代該案稱,另有3男1女學員違限聚令被票控。未知該4人是否最新被捕4人。 黎棟國認為,不論是否國安案,只要警方認為傳媒有興趣,一般會考慮公布,「睇唔到有咩理由唔講(此案)」。他續稱,警方不時在調查期間發現涉及新控罪,「可能忙中有漏」,「係咪吓吓要記住要開記者會講呢?」他認為,公布案件詳情除增加透明度,亦傳達警方重視該案的信息,相信警方不會刻意隱瞞。 警方國安處在拘捕行動後一般會發新聞稿或舉行記者會交代。去年2月,警方國安處亦以「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及洗黑錢罪名拘捕3人與「傑斯案」有關,事後未有主動公布,有傳媒查詢後才發稿交代。 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