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獨立


時序 Timeline

2022
612基金案同業涉失當 律師會調查 首接國安處投訴 「高度機密」拒披露詳情

【明報2022.5.24】警方國安處指調查612人道支援基金案件時,發現有律師及大律師涉嫌專業失當,分別向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投訴,律師會昨日確認已就投訴展開調查,亦是該會首次收到來自國安處的投訴。律師會以調查保密為由,拒絕披露被投訴律師人數及指控內容等詳情。 控沒限期內註冊 基金6人今提堂 另外,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以及基金秘書施城威,被控「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本月涉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捕,國安處指調查期間發現有律師及大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涉作出專業失當行為。本報曾引述消息稱至少數十人被投訴,警方發現個別大律師向司法機構聲稱以義務形式代表被告,但有收取612基金費用,另指控有大律師直接收到612基金簽發的支票。 陳澤銘:公正處理 程序長需時難料 律師會昨召開記者會回應。律師會會長陳澤銘確認收到警方投訴,稱已根據《香港事務律師專業操守指引》訂明的投訴及紀律機制展開調查,由於調查屬保密,不能披露任何詳情,該會會秉承公正、中立及客觀原則處理每宗投訴。他說是首次收到國安處投訴。 被問到多少律師被投訴、牽涉多少律師行、投訴內容為何、投訴是否與有義務律師收取612基金費用有關,陳澤銘重申調查屬「高度機密」,現階段不能披露詳情,以往亦不會披露被投訴人詳情,若今次披露則不公平。至於調查時間表、何時再向公眾交代,他說程序頗長,現階段難估計所需時間,在適當及可行下會公布更多資料。 律師會副會長余國堅說,當理事會收到投訴,會成立由3人組成的獨立專責小組審查,適當情况下會呈報律師紀律審裁組召集人以展開紀律處分聆訊,紀律審裁組完成研訊及調查後,有權作出適當命令,包括將律師從登記冊除名等(見表)。 稱「某程度上」法院會看見收費文件 對於有義務律師若收取612基金費用是否有問題、律師會否直接向法庭呈報費用及開支文件,陳澤銘表示,一般而言大律師要透過律師轉介才可為客戶提供服務,大律師是透過律師向客戶收費,行為守則要求他們在文件訂明大律師收費標準、工作性質等,「某程度上」法院會看到文件,知道律師與大律師之間的安排。他說律師是法庭人員,要確保法庭收到正確信息,「不可以誤導法庭」。 被問陳澤銘是否指某類案件、例如法援案件下,有關收費協定文件才可在法庭存檔或可供法庭查閱,律師會截稿前沒回覆。 律師會副會長湯文龍表示,有關消息被傳媒報道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有不同揣測,無論投訴是否涉及任何案件,律師會有既定機制及程序處理,期望在調查保密的大前提下盡量向市民解釋,增加透明度。 大律師會:日後適時披露調查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回覆本報查詢時重申已收到相關投訴,會按既定程序展開調查。至於日後會否公開交代投訴調查進展及結果,他說「適當時會再向大家披露」。 資料來源

法官加年度評核 高級院官評下級 稱不干預行使司法權 最快下半年裁院先行

【明報2022.5.3】法官言行近年備受關注,本報得悉,司法機構將在現行評核機制外,再增設年度表現評核機制(annual performance review board),由較高級法院法官參與評核下級法院法官表現,最快今年下半年先在裁判法院實施,稍後推展至區域法院及高等法院。 司法機構回覆本報查詢時證實,為提升法官工作表現管理制度的效能,將增設由較高級別法官參與的年度檢視會議。司法機構強調,基於司法獨立原則,管理制度和措施絕不干預個別法官行使其司法權。 林新強:不應干涉具體案件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林新強認為,恆常評核在私人市場屬常態,認為評核機制可提高法庭工作認受,絕對支持。他指出,評核機制不應干涉具體案件或判辭對錯,否則影響司法獨立。 普通法地區傳統上甚少對法官個人表現評核,英國司法界早年認為做法官個人評核,或影響司法獨立,該國目前只針對暫委區域法院及裁判處法官有恆常的表現評核機制。 普通法地區少見 免影響司法獨立 外界對本港法官評核所知不多,根據港大法律學院教授楊艾文2014年有關終審法院著作,在李國能擔任首席法官年代,各級法院領導每年撰寫評核報告,上級法院也可在處理上訴判辭後,特別就表現差或好的下級法院法官撰寫評語。不過,多名前任及現任法官均向本報說,不知有評核機制,有法官估計目前評核依賴一些個案上訴程序,由上級法院向下級法院表達評論,或法院領導當面與法官商討等方式處理。 據悉,為加強法官工作表現管理,司法機構將設立年度評核機制,檢視法官工作及為官6年內表現,及其在不同崗位行政及管理表現,並評估法官所需培訓及發展。年度評核首先會在裁判法院推行,該級法官目前評核由總裁判官負責,但新評核制下,會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或其他高級法院法官領導。 司法機構回覆查詢時證實,「為提升法官及司法人員工作表現管理制度的效能,司法機構將優化現行做法,增設一套機制,即透過年度的檢視會議,讓各法院領導及較高級別法院的法官定期全面、客觀、有系統和綜合地討論和檢視各級法官及司法人員的工作表現、潛能和經驗,以及培訓和發展需要」。 按現行機制,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向特首推薦法官人選時,會參考其過往的司法工作表現。司法機構又稱,一直以來都根據法官的「法律知識、為官性情、言行操守及案件管理能力」,評估他們的整體工作表現。 至於表現不佳的法官有否後果,司法機構說若法官無能力執行職責或行為不當,會視情况根據《基本法》89條或《司法人員(職位任期)條例》處理。 有司法人員支持 指有官表現一般 有不願具名的現任司法人員相信新措施是一大改善,因過去不乏法官遲頒判辭、表現一般,卻獲升職。不過,該法官不希望評核制度引入具體關鍵績效指標(KPI),因審訊工作未必能量化評核。 楊艾文向本報說,如其他機構,法庭亦應有定期檢視表現及培訓機制。至於終院首席法官直接參與下級法院法官評核,會否對下級法院構成壓力,楊艾文說要視乎參與方式,但相信歷任首席法官在法官評核、尤其物色升遷人選上,都已有不同程度參與。 資料來源

法律年致辭15次提「司法獨立」 稱宣揚助建公信 張舉能:保證「指定法官」無礙法庭公正

【明報2022.1.24】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昨日在2022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15次提及「司法獨立」,表示法院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國安法實施一年半,張官表示,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案件,只可由行政長官根據《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引起部分人質疑「指定法官」是否公正持平。他說可以向大眾保證,法庭的公正持平,絕不會因為指定法官的安排而受影響。 涉國安案 只可由特首指定法官審 張舉能致辭時15次提及「司法獨立」、10次提及「基本法」、5次提及「國家安全」,另有兩次提及「香港國安法」。他說,香港法治的關鍵是獨立的司法機構,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基本法》對法官任免亦有清晰規定。他在記者會被問到,若香港確實擁有司法獨立,是否有必要將「司法獨立」掛在口邊,他回應稱,作為司法機構之首,公開宣揚香港司法獨立有助建立公眾的信心,「如果是事實,我可以說明」。 稱指定官同須宣誓 不容政治考慮 張官演辭中亦有不少篇幅談論國安法第44條下,行政長官可以委任指定法官處理國安案件。他說,作為司法機構之首,不會在司法過程以外評論有關法律或其運作,但為了維持大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他可以保證,法庭的公正絕不會因為指定法官的安排而受影響。 張官解釋,行政長官任命指定法官之前,可以徵詢他的意見,而指定法官和任何法官一樣,必須根據司法誓言宣誓,確保作出司法決定的過程中,不容有任何政治考慮。他說,若原訟庭指定法官在沒有陪審團之下審理國安案件,法官會頒下裁決書,並於網站發布予公眾審閱,確保公平審訊。 初選案被告審訊無期 稱已加快處理 國安法實施以來,最大規模的檢控為「35+初選案」,部分被告還押逾10個月仍未有審期。張官見記者時說,明白大眾期望案件盡快開審,但香港普通法制度的特色是「好均真」,若案件牽涉大量被告和律師,開審前需要不少程序及工夫,例如翻譯文件和索取法律意見,「不是今日想審,明日就開審」。他又說,「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無疑是動聽的句子,但司法機構已經加快處理國安案件,以求盡快開審。 指任意批評裁決毫無意義 批威嚇官冒犯法治須譴責 香港的司法獨立備受國際社會關注,張官說,倘若有關評論並非建基於客觀事實和理性討論,只是出於政治傾向或地緣政治的考量,對於促進法治毫無裨益,任意批評法庭裁決亦毫無意義。被問到有海外法官辭任,他認為現時仍有海外法官擔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國安法亦沒有限制指定法官的國籍,「法官繼續履行服務,是(香港法治的)最佳證明」。 張官提到,試圖威嚇審理2019年社會事件案件或國安案件法官的情况持續增加,批評是直接和公然冒犯法治,必須予以譴責,但法官仍會堅定不移履職,無視任何為窒礙工作所作的威嚇。被問到司法機構有否統一指引應對旁聽者鼓掌叫囂的現象,他說法庭需要安靜的環境審案,不過容許公眾監察聆訊同樣重要,司法機構將因應實際情况處理。 資料來源

前「立場新聞」董事吳靄儀入稟令警交還涉法律專業保密權文件

【明報2022.1.5】已停運的網媒「立場新聞」,其前董事、大律師吳靄儀,去年底遭警方國安處以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及後獲准保釋,該案另涉6名立場新聞時任及前董事。吳靄儀昨(4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方歸還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等文件,禁止警方存取、檢視和取用有關文件,以及向警方索償。 原告為吳靄儀,被告為警務處長。入稟狀指稱,警方根據《港區國安法》43條實施細則附表1條例,於2021年12月29日獲得西九龍法院裁判官批出的手令,容許警方進入其位於香港島半山區的寓所,執行手令。 入稟狀要求法庭頒令警方歸還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的資料,以及不屬手令權限的材料予原告;禁止警方在沒有原告同意下,存取或檢視上述兩類的資料。 另原告要求法庭,就警方檢取材料的檢查、影印及複製、審視哪些屬受爭議檢取材料過程、交還受爭議材料的正本及副本,以及警方保留不屬爭議的材料上頒下相關指引。原告亦要求檢視警方索取其材料所造成的損失,並要求警方賠償。 資料來源

2021
司法機構等網頁突被加上國徽 區徽較粗糙模糊

【立場 2021.10.08】立法會、特首辦、司法機構及政府一站通等四個官方機構網頁突然加上中國國徽,但其他政府網頁如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網頁,政務司司長辦公室網頁未有改動。政府發言人表示,《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今日刊憲實施,行政長官已修訂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立法會及司法機構網站須使用國徽圖案。 四個官方機構網頁被加上的中國國徽都處於左上方,以司法機構網頁最大及最清楚。記者比較其他未有加國徽的政府網頁,發現司法機構網頁的特區區徽底部線條有瑕疵,影像亦明顯較其他未有變動的政府網頁模糊,四個出現改動的網頁中,又以特首辦網頁的區徽最粗糙,無論線條、字體均模糊不清,稍為放大已見區徽「起格」。另外,新加的中國國徽較區徽面積稍大。 政府發言人指,《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今日刊憲實施,行政長官已修訂有關規定,包括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立法會及司法機構網站須使用國徽圖案。其他修訂包括,新增在勞動節(五月一日)、農曆年初一及國家憲法日(十二月四日)展示國旗及區旗;在宣誓儀式須展示國旗和國徽;以及國旗及國徽的收回處置規定。 發言人又指,教育局會按照《條例》第7A條向指明學校發出通告,就將國旗及國徽納入中小學教育,以及學校每日升掛國旗和每周舉行升國旗儀式的事宜提供最新指引。特區政府亦會實施各項國旗及國徽的公眾宣傳工作,以提高市民的國家觀念和國民身分認同。」 資料來源

據報法官沈小民提早退休移英 曾被《文匯》轟「放生暴徒」 司法機構拒評

【立場 2021.10.08】《星島日報》今日報道,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早前已正式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請辭,提早於 60 歲退休,下月初生效。報道引述消息指,沈小民將偕同妻子及一對兒子移民英國,報道形容他是國安法生效之後首位移民的本地法官。司法機構回覆《立場》查詢時稱,不評論個別法官及司法人員的人事安排。 沈小民曾處理數宗反修例涉及暴動控罪的案件,曾被《文匯報》批評「放生暴徒」。 沈小民先後於去年 10 月及今年 2 月下旬,處理 831 及 10.1 兩案,兩案十四名被控暴動罪、串謀參與暴動罪的被告,均獲沈裁定罪名不成立。在沈小民裁定 831 案 8 人暴動罪不成立後,中聯辦控制的報章《文匯報》批評裁決令「攬炒派拍手稱快」,斥責其判詞「替黑衣人鳴冤。」《文匯報》其後更於報道中批評沈小民,「4 個月內放生 14 暴徒」。 831 案包括「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等 8 人,被控暴動罪。沈小民在裁決中指,「逃跑不一定因畏罪,也不應將穿着黑衣的人隨意視為參與暴動,故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有關控罪。」不過,律政司事後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 前年 10 月 1 日,警方在銅鑼灣一個經旅遊住宿租賃平台 Airbnb 租用的單位內,搜出白電油及玻璃樽等,控告 6 人串謀參與暴動等罪。沈小民裁定,案中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沈小民認為,就不在場被捕的第六被告沈卓勤而言,單位業主的證供薄弱,只能口述租客名字為「卓簡深」;至於其餘被告亦難以只憑身處於同一單位內、社交媒體有針對警方的信息等理由,而證明各人有串謀協議。沈官基於「控方案情實在存有太多可能性」,裁定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 另外,沈小民曾處理 10.1 黃大仙案,20 歲男生被指於前年 10 月 1 日參與包圍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遭驅散時向警方擲物。男生否認暴動罪受審,沈小民裁定他無罪,當庭釋放。法官稱,被告頭部受傷是客觀事實,綜觀案發環境,唯一可能是警方施襲造成,惟兩名出庭作供警員均否認施襲,故認為兩名警員未有把真相道出,甚至稱兩警有可能在供辭「添枝加葉」。 2017 年 3 月,沈小民曾裁定 2016 年旺角騷亂案,三名被告 — 23歲港大女生許嘉琪、20 歲學生麥子晞及 33 歲廚師薛達榮,暴動罪成,各判囚 3 年。 沈小民 1961 年在香港出生,1987 年在英國基理大學取得社會科學士(法律及經濟)學位,1989 年在英國法律教育委員會完成大律師公會期終試。 他於 1989 年及 1990 年分別在英國及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90 年起私人執業,1997 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2012 年獲委任為區院法官。 資料來源

疑不滿反修例案裁決 無業漢電話滋擾法官被捕

【明報 2021.09.08】警方前日以藐視法庭及電話滋擾拘捕一名中年無業男子,他涉嫌在過去9個月內,以多張「太空卡」致電政府部門及私人機構,以3名區域法院法官辦公室電話號碼索取傳真,以構成滋擾,懷疑他對有關法官審理反修例案件的裁決不滿。 警方早前接獲司法機構報案,稱有3名區域法院法官辦公室接獲大量及重複的來電騷擾,案件交由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調查。警方前日在觀塘拘捕涉案男子陸志榮(57歲,報稱無業),並在他身上搜獲一部懷疑用以犯案的電話及多張電話卡,以及載有法官資料的「犯案備忘錄」,他早前曾有多宗類似的滋擾案底。 警方未有公布3名被騷擾法官名字,翻查資料,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早前審理一宗2019年暴動案期間,在庭上透露其官方電話受「低端滋擾」,最近被人不停用傳真機傳文件。 資料來源

當選律師會會長 陳澤銘:保持政治中立

【立場 2021.08.31】香港律師會理事會今日(31日)選出新一任會長和副會長,會長由上屆副會長陳澤銘當選。陳澤銘指,新領導層會秉持律師會法律精神,保持政治中立,用盡能力保障法治,「大家關心的議題唔會避開唔講」,但強調只會用法律角度評論。 新任會長陳澤銘 2016 年加入律師會理事會,2018 年起已開始擔任副會長。他曾任濟南市政協,亦是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牽頭智庫「香港願景」的研究顧問。 資料來源

張達明辭任律師會理事 稱專注義務法律服務陪親友

【明報 2021.08.31】律師會理事今日召開改選5席後首次會議,現任理事、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昨日辭任理事一職,即時生效,他解釋希望多花時間於家庭、義務法律服務等,與上周律師會改選結果無關。 律師會上周的改選被官媒《人民日報》撰文關注,特首林鄭月娥曾說若律師會以政治凌駕專業,會考慮終止其與政府的關係。被視為「開明派」理事的張達明,選舉前遭《大公報》等親建制報章抨擊,形容他「在各種議題上都與政府對着幹」、「立場一向偏袒攬炒派」。有團體更到律師會外請願,批評張違反專業操守,「經常利用『法律空子』蠱惑人心」,要求該會調查及懲處他。 目前律師會理事共20名,張達明辭任後「開明派」減至5席。本報向林洋鋐、帝理邁、黃耀初、彭皓昕、蔡頴德5名「開明派」查詢是否有計劃辭任,帝理邁、彭皓昕及黃耀初均表示不會辭任理事,不評論張達明辭任。 資料來源

英最高院兩法官留任終院 稱香港仍維持司法獨立 UK Supreme Court: Role of UK judges on the Hong Kong Court of Final Appeal – Update

【明報 2021.08.28】《港區國安法》實施一年多,終審法院海外法官是否仍願意參與香港審訊備受關注。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勳爵(Lord Reed)昨發聲明稱,香港仍維持司法獨立,很大程度獨立於政府行事,所作裁決亦符合法治,所以他與英國最高法院副院長賀知義(Lord Hodge)將繼續擔任終院非常任法官。 資料來源 【UK Supreme Court 2021.08.27】A statement from Lord Reed, President of the Supreme Court, The Right Hon Lord Reed of Allermuir Further to my statement of 17 July 2020, I have been closely monitoring and assessing developments in Hong Kong, in discussion with the Foreign Secretary and the Lord Chancellor. Together, we have been reviewing the operation of the agreement under which UK judges have served there since 1997 in the light of those developments. At this time, our shared assessment is that the judiciary in Hong Kong continues to act largely independently of government and their decisions continue to be consistent with the rule of law. There also continues to be widespread support amongst the legal community in Hong Kong for the participation of UK and other overseas judges in the work of the Hong Kong Court of Final Appeal Under these circumstances, Lord Hodge and I remain engaged in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with the full support of the Foreign Secretary and the Lord Chancellor. I am scheduled to sit from 31 August to 3 September and Lord Hodge is scheduled to sit before the end of 2021. I will continue to assess the position in Hong Kong as it develops, in discussion with the UK Government. ENDS 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