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會自由


Free Assembly

2022
01/06/2022

六四到維園犯法否 林鄭:公眾活動須守法

【明報2022.6.1】本周六是六四事件33周年,支聯會解散後,今年沒有團體申請在維園舉辦集會。被問若當日有市民出現在維園,會否面對法律後果,或在家中點燭悼念六四會否觸犯《港區國安法》,特首林鄭月娥昨表示,任何公眾活動,不論其目的,都必須守法,包括國安法、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社交距離限制,以及舉辦活動是否獲場地擁有人批准。

29/05/2022

食環指標語未申請 民間電台擺街站被票控

【明報2022.5.29】民間電台昨午在銅鑼灣擺街站期間被食環署以「未經批准展示標語」為由,沒收標語及票控3名成員。社民連成員曾健成向本報稱,昨午約5時多設立街站不久,就有近30名食環署及地政署職員前來指控他們沒有向地政署申請展示相關標語,並收走簽名布、伸縮杆,以及寫有「釋放政治犯」、「Free Hong Kong」及「抗命不認命」的標語,稱要作為證物。本報就事件向食環署查詢,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24/05/2022

維園足球場 6月4日不出租 康署稱因疫情停非指定用途訂場 警未接公眾活動申請

【明報2022.5.24】今年是六四事件33周年,也是《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第二個六四周年。有市民昨致電康文署,查詢6月4日維園足球場出租情况,該署職員表明當日康文署暫停足球場出租,同月其他日子可以預約租用。康文署昨未正面回應為何足球場於6月4日不出租,稱因應新冠病毒疫情,已暫停處理轄下免費康體場地作一般非指定用途活動的預訂申請,該署亦未有接獲市民申請於6月1至5日期間租用維園足球場舉辦非指定用途活動的查詢或申請。

14/04/2022

美人權報告:疑內地部門在港監察異見者 港促停干涉內政 外交部斥政治謊言

【明報2022.4.14】美國國務院周二(12日)發表2021年人權報告,涉港部分稱北京過去一年持續侵害香港政治自由與自治,包括逮捕及取消泛民人士政治資格,在《港區國安法》下駐港國安公署容許內地安全人員公開在香港活動,質疑港府是否仍能自主控制香港的安全事務。特區政府發言人昨表示堅決反對報告中的不實指控,指人權在香港得到法律的全面保障,敦促美國立即停止干預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則在外交部記者會上表示,美國所謂人權報告的涉華內容罔顧事實,顛倒是非,充斥政治謊言和意識形態偏見。

05/02/2022

赴中聯辦請願前 古思堯涉煽動被捕 雷玉蓮等4人帶署助查 雷:被問有否參與

【明報2022.2.5】社運人物古思堯昨天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北京冬奧昨晚開幕,古原計劃到中聯辦抬棺材請願,抗議中央政府以冬奧粉飾太平,漠視被國安法判囚的市民,未出發已被捕。國安處同時帶走兩男兩女協助調查,包括「女長毛」雷玉蓮,她獲釋後稱國安處人員曾問她有否參與是次請願。

2021
22/12/2021

支聯會 5 常委不交資料案 梁錦威認罪判囚 3 月 官: 有組織故意拒交資料

【立場2021.12.22】支聯會拒絕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供資料,副主席鄒幸彤及梁錦威等 5 名常委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五人早前表明不認罪。不過,上周因去年六四集結案被判囚 9 個月的梁錦威,今(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改為認罪,判囚三個月。當中兩個月刑期與六四集結案刑期分期執行,意味梁錦威加監兩個月,總刑期為 11 個月。 涉案控罪為《港區國安法》下的《實施細則》,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六個月,本案為涉案控罪下的首宗案件。 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即日判刑,指本案性質為警方要求支聯會幹事提交資料,但期限前警方並無收到仼何資料,支聯會幹事亦曾公開表示不會提交資料。羅德泉指,本案為新法例下的首例,因此無案例可參考。 羅德泉指,本案與一般情況「大大不同」,因為一般情況只涉及一名被告,或者並非蓄意拒交資料。但從本案案情可見,「係有組織地故意拒絕提交資料」。支聯會主事人員,知道警方正在處理一宗嚴重案件,但經考慮後一致決定拒絕提交資料。此外,根據案情,警方搜查支聯會地址時,搜出部分要求的資料,可見有關資料未有遺失。羅德泉強調,本案有組織、刻意拒交資料,因此監禁是恰當判刑。羅德泉以判囚 4 個月為量刑起點,扣減認罪刑期後,判囚 3 個月,當中兩個月刑期,與六四集結案 9 個月的刑期分期執行,意味梁錦威加監兩個月。

16/10/2021

【7.1遊行案.加刑】民主派 7 人被判囚 6至12個月 朱凱廸等三人被「加監」

【立場2021.10.16】民陣2020年向警方申請 7.1 遊行集會遭拒,8 名民主派人士如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被指仍呼籲公眾參與遊行,遭控煽惑他人參與、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3 罪。除前東區區議員陳榮泰外,其餘 7 人早前認罪,今(16 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游德康指考慮案情後,判監是唯一選項,扣減認罪等因素後,陳皓桓判囚 12 個月;曾健成,胡志偉判囚 10 個月;梁國雄判囚 8 個月;朱凱廸、徐子見、鄧世禮判囚 6 個月。陳、朱、梁三人部分本案刑期與其他正服刑案件分期執行,即分別加刑 3 個月、2 個月及 1 個月。換言之,本案加上正服刑案件刑期,陳、朱、梁總刑期分別為 21 個月、8 個月及 23 個月。

16/09/2021

【六四和平集會案】9人囚4至10月 另3人緩刑 官斥輕視疫情

【明報 2021.09.16】過去每年均在維園舉行的支聯會「六四集會」2020年首次被禁,支聯會常委和民主派等24人當日到場悼念,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其中12名被告早前承認控罪,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最終張文光、麥海華及梁國華分別獲判緩刑12及18個月,其餘9人分別被判囚6至10個月,當中以何俊仁、陳皓桓及尹兆堅因在案中角色較主動,判囚10個月

09/09/2021

【六四和平集會案】何俊仁、陳皓桓等 12 人認未經批准集結

【立場 2021.09.09】2020年六四維園集會案,26 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 12 人,包括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等今在區域法院認罪

02/09/2021

泛民集結最後一案 7人囚14至22月

【明報 2021.09.02】15名民主派涉於前年8月至10月組織、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4案分開審理,不少被告身負數案。最後一案涉前年10月九龍遊行,7名被告包括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民主黨何俊仁、社民連梁國雄等早前認罪,昨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胡雅文表示,眾被告強調的和平遊行只是「空口說白話」,遊行衍生暴力事件,作為組織者的眾被告「責無旁貸」,判7人監禁11至16個月;為確保被告不會重複受罰,除黃浩銘外,下令其餘6人的刑期與早前的3宗集結案刑期同期執行,7人的總刑期為囚14至2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