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對待


Equality

2022
03/03/2022

辯方成員無打針禁入庭

【明報2022.3.3】司法機構昨天首日實施「疫苗通行證」,除獲豁免者,所有進入法院大樓者須接種至少一劑新冠疫苗。辯方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昨在裁決前向法官表示,事務律師所委派的法律助理尚未打針,未能入庭,主審法官陳廣池聞言稱「一針都冇打過,咁勇敢呀?」,對於事務所派出未打針的法律助理到庭感奇怪。

22/02/2022

黃之鋒減刑判辭:3案分期執行過重

【明報2022.2.22】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前區議員梁凱晴,早前在前年維園六四集會案開審前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分別判囚10個月及4個月,兩人就刑期上訴,上訴庭早前裁定黃上訴得直,刑期減至8個月,其中6個月與現有刑期分期執行;服刑完畢的梁凱晴則遭駁回。上訴庭昨頒下判辭,稱原審法官將黃之鋒牽涉的3案刑期分期執行屬刑罰過重。

24/01/2022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律師若因道德或經濟壓力拒接「敏感」案件是非常悲哀

【明報2022.1.24】今日(24日)是2022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杜淦堃發表演辭,他表示,近年香港有社會群體對律師施加壓力,致令他們不代表個別的人或處理個別案件,認為此風絕不可長。他亦稱,若有律師因道德或經濟壓力而拒絕處理被視為「敏感」的案件,導致任何人無法獲得法律意見或代表,「這將會是非常悲哀的一天」。

2021
30/11/2021

民調被質疑煽惑不投票 香港民研:無意修改問卷,守住專業底線

【立場2021.11.30】香港民意研究所早前調查港人在立法會選舉的投票意向,被中聯辦控制的《大公報》批評是煽惑他人不投票,廉政專員白韞六昨日受訪時亦指,不能排除民研違法。 民研副行政總裁鍾劍華今日(30 日)表示,該民調並不含任何暗示,批評白韞六刻意製造模糊說法,是想造成自我審查。他強調民研「堂堂正正、清清楚楚」,會完成接下來 5 次選舉調查,無意修改問題。

30/11/2021

曾代理「12 港人」案 內地人權律師梁小軍被釘牌

【立場2021.11.30】曾在「12 港人」案中接受李宇軒家屬委託的內地人權律師梁小軍,在上周五(26 日)收到北京市司法局的通知,指其律師執業證書被吊銷。當局指控他多次發表支持法輪功言論,醜化抹黑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則。梁小軍則在 Twitter 發文,感謝他辯護過的民主人士,表示自己在處理人權案件時,「我不願迷失,更不想錯亂」。 梁小軍在 Twitter 公開北京市司法局的通知書,他被指多次發表支持法輪功言論,醜化、抹黑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則,行為性質惡劣,被多次舉報約談仍沒有糾正錯誤行為,因此擬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要求他在 5 個工作天內申辯,否則將作處罰決定。

26/10/2021

行政署:改革法援制度符合基本法

【Now新聞台2021.10.26】立法會司法委員會討論改革法援制度,大律師公會指原則上歡迎,但擔心在司法覆核案中,若申請人被指派較淺經驗律師會造成不公平,行政署長鄭鍾偉強調改革符合基本法。 大律師公會名譽秘書馬嘉駿:「委派給申請人的大律師資歷,相對於律政司可以外聘大律師的資歷,擔心會有落差。除了對於申請人利益有影響外,更重要,要看法院上,當法官面對雙方訟辯人大律師的資歷差距,令他可以接收到論點論據的質素,會否影響到法庭最終可以作出正確判決。」 行政署長鄭鍾偉:「所有措施都經律政司看過,是合法的,這個當然包括基本法,而基本法所說的權力,正如剛才所提及,不是絕對權利,重要的是法援署署長委派律師時,以受助人利益為前提,委任合適的律師。」

23/10/2021

鄒幸彤親友入司徒華書籍 被懲教指涉顛覆退回

【立場2021.10.23】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正被還押。鄒幸彤的 Patreon 今日(23 日)刊出她的最新文章,提到她的親友近日嘗試把《大江東去:司徒華回憶錄》、《天安門一九八九》和《守護者司徒華》送入監獄給鄒幸彤,但被懲教退回。她引述署方人員,《大江東去》被拒是因「入面有關於顛覆國家嘅行為」,而且決定不能上訴。 鄒幸彤質疑懲教替代法官角色,令公平審訊變得不可能,因這幾本書是她用來準備自己的辯護,「要是不讓我接觸任何關於六四和支聯會的資料…我根本就沒有任何機會可以拿到證據去反駁這個指控。」

22/10/2021

政府收緊法援 刑事案改「官派」律師 大狀一年只可接3宗司法覆核

【眾新聞2021.10.22】在建制派多番施壓下,政府出手整頓法援制度。根據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當局建議在刑事案中廢除被告自行提名法援律師的安排,改為由法援署署長指派律師給被告,只會在「特殊情況」下才接受被告提名。政府稱,過去申請人可自行提名法援代表律師做法產生「錯誤印象」,以為自行提名律師是法定權利,現行法例其實並無安排。國際特赦組織批評政府做法嚴重影響公平審訊保障,強調國際法不只保障當事人有權有法律代表,也保障他們選擇法律代表的權利。 在司法覆核案件方面,新規定下每名事務律師可處理5宗司法覆核案件,大律師一年內可處理3宗;在其他民事案件方面則下調可接手案件數目,事務律師由現時35宗下調至30宗,大律師則由20宗下調至15宗。 政府稱,在諮詢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後,計劃盡快落實新措施。不過,政府事前疑未正式諮詢兩個律師會,只是周一(18日)諮詢兩個律師會都有派代表參與的法援局,並引述法援局通過支持。據悉,法援局有投票通過建議支持政府。據了解,當局亦預計建議面對司法覆核挑戰。

13/10/2021

司法機構:一直盡快優先處理社會事件相關案件

【Now新聞台2021.1013】司法機構發聲明,指過去一年半一直盡快優先處理急增的社會事件相關案件,並已計劃在灣仔法院加建大型法庭,應付相關案件。 司法機構指,會在灣仔法院大樓興建一所可容納50名被告人、100名法律代表及100名家屬、傳媒代表或公眾人士的大型法庭。該大型法庭及三個額外法庭和相關設施,會在擬建於加路連山道的新區域法院大樓啓用前的過渡期間使用。 司法機構指社會事件相關案件的安排較為複雜,主要涉及眾多被告,而司法機構一直努力提供額外法庭設施處理社會事件相關案件。

07/10/2021

男同志無權處理丈夫後事申覆核 與政府達共識撤申請 政府確認須公平對待同性伴侶

【立場 2021.10.07】曾兩度就同性伴侶權利提司法覆核的男同志吳翰林,去年 12 月自殺身亡,其丈夫李亦豪因無法以「配偶」身分處理吳翰林後事,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指相關條例中「配偶」應包含同性伴侶。案件今開庭處理,法官周家明指雙方已達共識並撤回覆核,法官正式宣告政府立場,包括指《死因裁判官條例》「配偶」無分同性或異性伴侶 、食環署及入境處亦無政策,阻止為同性伴侶提供身後事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