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序 Timeline
【讀者請注意﹕本站記錄抗爭事跡,皆會提供資料來源說明該事曾經發生。由於本案被告不認罪,因此警方所講事件是否屬實,請讀者自行判斷】 【明報2022.6.1】2019年9月22日有示威者響應「和你shop」,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踐踏國旗及破壞港鐵站設施,兩男一女被告早前被裁定在好運中心外暴動罪成,其中男工程師另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各人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4個月至3年8個月。法官謝沈智慧認為,本案暴動明顯有預謀,示威者各司其職堵路,並稱社會上有真誠固執的人將其信念強加諸他人,如同騎劫,須予以阻嚇。 被告依次為銷售市場主任陳樂怡(24歲)、工程師周錦威(23歲)及地產經紀黃溢霖(43歲),由於各人熱心公益,減刑後分別判囚41個月、44個月及40個月。 法官判刑時稱,案發時有示威者以伸縮鐵閘堵路,另有人叫喊「魔法師」後,隨即有人縱火,可見暴動有組織及預謀,縱火亦是意料之中。當日現場交通癱瘓、公共秩序受影響,但由於沒有人命傷亡,法官認為在同類案件中不是最嚴重。 法官續稱,本案暴動有預謀,示威者各司其職以鐵閘等在源禾路堵路,5分鐘內癱瘓交通。3名被告並雖然非牽頭或煽動角色,但次被告周錦威嘗試拉走遭警員制服的女友,即首被告陳樂怡;而第三被告黃溢霖則協助搬小巴站牌設置路障。法官稱,警員執法理所當然,而周阻差辦公是目無法紀。 官斥信念強加於人 社會不容忍 辯方早前求情稱,被告關心社會,只是用了錯誤方式表達訴求,惟法官反駁,那些真誠固執的人將其信念強加諸他人,如同騎劫,社會並不會容忍,受政治理念驅使犯案亦非求情理由。對於首被告在求情信稱政治難分對錯,法官反駁,她選擇以違法行為表達意見是冥頑不靈,而眾被告的前途受損是咎由自取。 資料來源
【讀者請注意﹕本站記錄抗爭事跡,皆會提供資料來源說明該事曾經發生。由於本案被告不認罪,因此警方所講事件是否屬實,請讀者自行判斷】 【明報2022.6.1】2019年警方圍堵理大期間,19歲大專女生在油麻地吉野家外跑進後巷時被捕,遭搜出打火機燃料等。原擬承認暴動等4罪的被告,早前改為不認罪受審,昨日在區院被裁定暴動和使用蒙面物品兩罪不成立,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罪成,案件押後6月18日求情及判刑。法官在裁決中表示,雖然肯定被告曾在某暴亂中被警方的橡膠子彈擊傷右腳,但證據未能顯示,被告從控罪所指的暴動現場走進小巷。 控罪指,被告郭凱盈否認2019年11月18日,在彌敦道和窩打老道參與暴動,以及管有一把萬用刀及一罐打火機燃料,及使用防毒面罩。 官指作供警員不敏銳 信納誠實「不似弄假」 法官林偉權裁決時表示,當時暴亂幾乎無日無之,警察疲於奔命,或難以將瞬間發生的事情記得準確,紀錄可能有錯。對於制服被告的警員在庭上承認,不清楚從被告身上的物品,其記事冊和書面供辭沒提及被告管有頭盔;法官認為該警員不是敏銳的人,其觀察力和表達不是很好,但態度不似作虛弄假,整體證供合理與片段相符,信納他是誠實證人。 法官指出,被告當日凌晨在街上佩戴示威裝備,她曾稱右腳遭橡膠子彈所傷,故肯定她參與過某場非法集結。法官續稱,案發當晚尖沙嘴多處動亂,無證據指被告何時及從何處進入小巷,未能確定她參與彌敦道暴動或支援把風,故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罪脫。 法官續稱,雖然不足以證明被告參與本案暴動,但認為被告管有萬用刀及打火機燃料,是打算在任何暴動或非法集結破壞及縱火,因此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成,案件押後6月18日求情及判刑。 資料來源
【讀者請注意﹕本站記錄抗爭事跡,皆會提供資料來源說明該事曾經發生。由於本案被告不認罪,因此警方所講事件是否屬實,請讀者自行判斷】 【明報2022.5.31】2020年2月,5名男子涉於油麻地投擲汽油彈,並聯同另一人租住酒店單位製作汽油彈。涉案6人被控,其中兩人昨於區域法院承認縱火和「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法官練錦鴻判刑時表示,兩人以為單靠破壞就可推動社會改革,「至於如何改革、如何建立新的政府,被告和參與社會運動的大部分人一樣,都不大了了」,判兩人各囚50個月。 控方案情沒背景 官裁2019年餘波 兩名認罪的被告為廚師陳鴻基(現年26歲)和運輸工人陳國強(現年28歲)。辯方求情指出,陳鴻基還押時修讀心理治療課程,現已改過自新,至於陳國強明白入獄後令父母奔波勞累,冀盡快重投社會。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表示,控方案情沒透露事件背景,但法庭可憑司法認知,裁定本案為2019年社會動盪餘波。練官批評,兩被告和一些欠缺深思熟慮的人一樣,以為單靠破壞就可令政府失去管治威信,形容兩人在街頭示威緩和時犯案,是「將已熄滅的暴力灰燼死灰復燃」。 有分工酒店房製彈 指有系統重複犯罪 練官表示,本案特別之處在於被告有部署行事,涉及分工合作,並以酒店房間作為製作汽油彈的「基地」,屬有系統重複犯罪。練官強調,兩被告在人煙稠密的地方丟汽油彈,又在酒店處理危險品,容易造成人命傷亡,各判囚50個月。 控方案情指出,警員2020年2月4日深夜目睹兩被告和另外3人以汽油彈焚燒路障。陳鴻基被截查時搜出酒店房卡,向警員承認帶同汽油彈在酒店單位出發。警方遂到涉事單位埋伏,搜出10支汽油彈、兩罐氣瓶石油氣、載有硫酸的啤酒樽,以及可製作汽油彈的物料等。根據閉路電視片段,兩名被告曾在酒店逗留數天,並前往五金店購買汽油彈材料。 資料來源
【明報2022.5.31】2019年有網民發起大三罷反修例,演藝學院二年級男生涉在黃大仙暴動,並藏有兩個催淚彈殼。他昨日在區院承認一項暴動罪,另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則獲准存檔法庭。法官稱,被告用水淋熄及以器皿蓋着催淚彈,較純粹身處現場的作為更「積極」,具鼓勵他人作用,令暴動升溫。法官考慮到學院老師為被告求情,接納他有良好品格和才華,減刑後判囚2年4個月。 官指作為「積極」 具鼓勵他人作用 辯方求情稱,案件無預謀及無造成人命傷亡,被告劉柏睿(現年22歲)攜有泳鏡和手套,只跟隨人群前行,又形容他撿拾催淚彈留念相當愚蠢。被告透過法庭向父母致歉,他的學院老師和教會牧師在求情信稱,他沒因本案放棄學業,反而更加積極,把握時間修讀學分。 法官游德康引述求情時提及,被告參與製作的作品曾獲獎,他亦已向學院申請延期畢業,預料於2024年復課。 求情稱纏訟更積極修業 酌情減刑3月 法官判刑時稱,被告雖無使用暴力,但有人向警員及紀律部隊宿舍投擲磚塊等,挑戰警方。他批評針對紀律部隊人員及其家人的手段令人難以接受,屬加刑因素。片段可見被告蹲下拾物、用水淋熄及以器皿蓋着催淚彈,他的作為「積極」,有一定鼓勵作用,令案情嚴重。法官以3年9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有良好品格和才華,酌情減刑3個月,並就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 案情稱,當年8月5日晚上7時許,紀律部隊宿舍外有示威者聚集,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警員目睹被告用銀色器皿淋熄和覆蓋催淚彈。被告當場被捕,在警署遭搜出其斜孭袋內有以膠袋盛載的催淚空彈殼及手擲式催淚空彈殼。 資料來源
【明報2022.5.31】展出八九民運史料的網上「六四記憶.人權博物館」去年8月「開館」不久,支聯會在《港區國安法》壓力下解散。網上博物館運作近10個月,曾被質疑違反國安法,八九民運親歷者、總策展人長平以「非常荒誕」四字回應指控,強調只是記錄歷史,也沒有收過香港警方國安處聯絡要求刪除網站或指控違法。他說將繼續與團隊延續支聯會留下的精神遺產,守護六四記憶,「肯定會繼續做下去,它(網站)是不會消失的,我們有歷史責任做下去,照亮後人與傳承記憶」,「沒有人可以把歷史記憶關閉」。 前年6月4日,維園燭光集會首次被禁,當日支聯會宣布為建立網上博物館眾籌,兩個月籌得逾167.5萬元。去年8月4日「六四記憶.人權博物館」開幕並宣布脫離支聯會,由獨立策展團隊負責,不久支聯會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並解散。 網站擬中英翻譯 增抗爭者內容 網上博物館分為6個展館,收錄八九民運文獻、報道、照片等史料,以六四事件為主軸,也延伸呈現事件對世界民主運動等影響。現居德國的博物館總策展人、中國作家長平接受本報訪問稱,現時靠志願者維持網站運作,主要是世界各地的年輕人,因安全考慮以匿名方式參與,形容這是「傳承歷史的一部分」。今年六四33周年,博物館將更新內容,包括擴展有關抗爭者等內容,亦計劃明年網站內容皆有中英翻譯。 稱僅記錄 「非創造歷史」 長平在八九民運是大學二年級學生,是學生抗議運動組織者,曾經歷抓捕和關押。回頭看,他認為六四事件決定了中國往後在世界的格局,以至對待世界及香港的手法,「都能在六四事件找到源頭」,要思考這段歷史對世界有何重要。 對於博物館被指控違反港區國安法,長平形容是「非常荒誕」,強調團隊只是做歷史工作,「我們是記錄歷史,不是創造歷史」,也沒有收過香港警方國安處聯絡要求刪除網站或指控違法。他說動輒指控對歷史持不同意見的人違法,對社會非好事。 支聯會過去30多年舉辦燭光集會,在長平眼中「是人類抗爭運動的奇蹟」,港人要為支聯會和自己創下的歷史感非常驕傲,「國安法是一道黑暗,但歷史的光芒不會被抹滅」。 盼「給大家記憶和說話練習」 2009年,長平首次到維園參加六四集會,當晚場面使他有「巨大的荒謬感」。他說公開討論六四本屬正常事,但這「正常的場面」卻對沉默多年的中國人「有很強的超現實感」,「他們(中國人)失去表達能力,失去發聲與記憶的功能」。如今他希望藉網上博物館「給大家記憶和說話的練習」。 「籌建網上博物館,是支聯會最後悲壯抗爭的一件最重要的事情。」長平希望與團隊延續支聯會留下的精神遺產,「肯定會繼續做下去,它(網站)是不會消失的,我們有歷史責任做下去,照亮後人與傳承記憶」。「沒有人可以把歷史記憶關閉,也沒有人可以關閉這個網站,包括我自己。」長平說。 對港現况沉痛 「不能失去希望」 國安法實施後,長平說香港言論自由及抗爭空間變窄,可能會變得更壞,「政權不止要你沉默,也可能要你活在謊言、自我審查、背叛」。他對香港現况感非常沉痛,「但在長久歷史裏,現在都是短暫的……人不能失去希望」。 資料來源
【明報2022.5.31】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憂慮觸犯《港區國安法》,早前決定今年不舉行追思六四彌撒。有舉辦「六四祈禱會」多年的教會,今年祈禱會亦改以「為國民求平安」為題,稱不論是五四抑或六四事件,「都在人民心中留下難以磨滅的印記」,冀「彌補撕裂,醫治創傷」。循道衛理聯合教會退休牧師袁天佑昨晚出席祈禱會,他說今年氣氛跟以往不同,但信只要眾人將事留在心中,「在家中燃點蠟燭,可能會比維園的燭光更亮」。 限會友出席 內容提六四 祈禱會期間,一輛七人車泊在舉行祈禱會的油麻地安素堂門外,車上有一男一女,男子在活動前後多次在場外用手機拍攝。經記者多次追問,兩人承認是警察,並要求記者出示記者證,說「不是執行任務,但要巡邏,因為知道有個活動,都要看看有否特別的事發生」,又稱非針對是次活動。兩人無展示證件,其後離去。 祈禱會由循道衛理聯合教會社會服務部社會事務關注小組舉辦,只限會友出席,有數十人參與。袁天佑說,30多年來都有參與祈禱會悼念六四,在國安法下,港人心中有恐懼「是自然的事」,但相信事件不會被遺忘。今年祈禱會主題是「為國民求平安」,內容提及六四,被問會否擔心違法,他說暫未見有人因悼念而被捕,雖「未知日後紅線如何界定」,但認為只要能悼念,都應繼續。 出席者:參與因今年無集會 出席者馮小姐說以往會去維園六四集會,今年因無集會,因此首次參與祈禱會。她認為「復和前提是對方道歉」,不認同活動主題,但仍希望藉僅餘途徑紀念,令自己不至麻木。出席者關先生說活動不僅為六四,而是為國家祈禱,祝願「人民有好日子及平安」。 資料來源
【明報2022.5.31】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接受本報查詢,被問到《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支聯會亦已解散,今後香港是否仍適合舉辦六四主題活動。他說,所謂與六四相關的活動,「目標及內容差異甚大,難以一概而論」,認為原則是不能違反國安法及其他本地法律,「特別不能從事挑戰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以及引發社會分化對立不穩的言論及行為」。 至於如何辨別危害國家安全的界線,劉兆佳表示只能點到即止,「否則會成為六四活動搞手的『教師爺』」。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被問及市民能否進行悼念六四活動時表示,任何人及任何組織也要遵守香港法律、國安法,這是原則底線,市民應該按法律規定辦事,如果要在公眾場所舉行活動,也要先獲得警方批准。 資料來源
【讀者請注意﹕本站記錄抗爭事跡,皆會提供資料來源說明該事曾經發生。由於本案被告不認罪,因此警方所講事件是否屬實,請讀者自行判斷】 【明報2022.5.31】2020年2月,5名男子涉於油麻地投擲汽油彈,並聯同另一人租住酒店單位製作汽油彈。涉案6人被控,其中兩人昨於區域法院承認縱火和「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法官練錦鴻判刑時表示,兩人以為單靠破壞就可推動社會改革,「至於如何改革、如何建立新的政府,被告和參與社會運動的大部分人一樣,都不大了了」,判兩人各囚50個月。 控方案情沒背景 官裁2019年餘波 兩名認罪的被告為廚師陳鴻基(現年26歲)和運輸工人陳國強(現年28歲)。辯方求情指出,陳鴻基還押時修讀心理治療課程,現已改過自新,至於陳國強明白入獄後令父母奔波勞累,冀盡快重投社會。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表示,控方案情沒透露事件背景,但法庭可憑司法認知,裁定本案為2019年社會動盪餘波。練官批評,兩被告和一些欠缺深思熟慮的人一樣,以為單靠破壞就可令政府失去管治威信,形容兩人在街頭示威緩和時犯案,是「將已熄滅的暴力灰燼死灰復燃」。 有分工酒店房製彈 指有系統重複犯罪 練官表示,本案特別之處在於被告有部署行事,涉及分工合作,並以酒店房間作為製作汽油彈的「基地」,屬有系統重複犯罪。練官強調,兩被告在人煙稠密的地方丟汽油彈,又在酒店處理危險品,容易造成人命傷亡,各判囚50個月。 控方案情指出,警員2020年2月4日深夜目睹兩被告和另外3人以汽油彈焚燒路障。陳鴻基被截查時搜出酒店房卡,向警員承認帶同汽油彈在酒店單位出發。警方遂到涉事單位埋伏,搜出10支汽油彈、兩罐氣瓶石油氣、載有硫酸的啤酒樽,以及可製作汽油彈的物料等。根據閉路電視片段,兩名被告曾在酒店逗留數天,並前往五金店購買汽油彈材料。 資料來源
【明報2022.5.31】2019年有網民發起大三罷反修例,演藝學院二年級男生涉在黃大仙暴動,並藏有兩個催淚彈殼。他昨日在區院承認一項暴動罪,另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則獲准存檔法庭。法官稱,被告用水淋熄及以器皿蓋着催淚彈,較純粹身處現場的作為更「積極」,具鼓勵他人作用,令暴動升溫。法官考慮到學院老師為被告求情,接納他有良好品格和才華,減刑後判囚2年4個月。 官指作為「積極」 具鼓勵他人作用 辯方求情稱,案件無預謀及無造成人命傷亡,被告劉柏睿(現年22歲)攜有泳鏡和手套,只跟隨人群前行,又形容他撿拾催淚彈留念相當愚蠢。被告透過法庭向父母致歉,他的學院老師和教會牧師在求情信稱,他沒因本案放棄學業,反而更加積極,把握時間修讀學分。 法官游德康引述求情時提及,被告參與製作的作品曾獲獎,他亦已向學院申請延期畢業,預料於2024年復課。 求情稱纏訟更積極修業 酌情減刑3月 法官判刑時稱,被告雖無使用暴力,但有人向警員及紀律部隊宿舍投擲磚塊等,挑戰警方。他批評針對紀律部隊人員及其家人的手段令人難以接受,屬加刑因素。片段可見被告蹲下拾物、用水淋熄及以器皿蓋着催淚彈,他的作為「積極」,有一定鼓勵作用,令案情嚴重。法官以3年9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有良好品格和才華,酌情減刑3個月,並就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 案情稱,當年8月5日晚上7時許,紀律部隊宿舍外有示威者聚集,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警員目睹被告用銀色器皿淋熄和覆蓋催淚彈。被告當場被捕,在警署遭搜出其斜孭袋內有以膠袋盛載的催淚空彈殼及手擲式催淚空彈殼。 資料來源
【明報2022.5.29】民間電台昨午在銅鑼灣擺街站期間被食環署以「未經批准展示標語」為由,沒收標語及票控3名成員。社民連成員曾健成向本報稱,昨午約5時多設立街站不久,就有近30名食環署及地政署職員前來指控他們沒有向地政署申請展示相關標語,並收走簽名布、伸縮杆,以及寫有「釋放政治犯」、「Free Hong Kong」及「抗命不認命」的標語,稱要作為證物。本報就事件向食環署查詢,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檢走「釋放政治犯」等標語 曾健成稱,自己早在2020年「12港人案」後已展示印有「釋放政治犯」的標語,入獄前後亦未見有任何問題。他笑言自己從政逾30年從未得悉展示標語須事先申請,他早前出獄後曾在街站展示同樣標語亦未被票控,認為昨日大批人員前往街站,反映有關部門有備而來。他說社民連今午3時多亦會繼續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擺街站。 資料來源